兹提述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布(「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所述,珠海科杰由香港伟辉国际有限公司拥有80%。香港伟辉国际有限公司为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由马金汉先生拥有60%。马金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马先生之兄弟。马先生於珠海科杰并无拥有任何直接或间接权益,亦不能控制珠海科杰董事会的多数成员。除以上所述外,马先生与珠海科杰并无任何其他关系。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1) 条, 马先生( 身为一名董事)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4) ( b ) 条,马金汉先生(马先生之兄弟)构成马先生之联系人士。鉴於该等关系及加工总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珠海科杰被联交所视为本公司於上市规则下之关连人士。鉴於上文所述,马先生及颜秀贞女士已就批准持续关联交易之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