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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已取消)威铖国际关连交易:出售机械

2012-01-18 16:36:00

董事会宣布卖方(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威士茂安商住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与买方(PT. V.S. Technology Indonesia)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订立该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机械。

买方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VS Berhad之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4)条,买方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交易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3(1) ( a ) 条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交易事项之适用百分比率低於25% 及交易事项之总代价少於10,000,000 港元,交易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 .32(2) 条有关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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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宣布卖方(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订立该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机械。

该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该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订约各方:

卖方: 威士茂安商住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组装及销售电子产品及零件,於该协议日期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及

买方: PT. V.S. Technology Indonesia,一间於印尼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组装及销售电子产品,於该协议日期为持有本公司约43.06% 已发行股本之VS Berhad 之全资附属公司。

将予出售之资产:

机械。於出售事项前,卖方使用机械生产电子产品及零部件。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机械之账面净值约人民币11,450,000 元(相当於约13,963,000 港元)。

代价:

根据该协议,买方就收购机械应付之代价为1,270,000美元(相当於约9,920,000港元),将由卖方於该协议完成时支付,预期将为二零一二年一月三十日或买方与卖方可能共同协定的较後日期。

代价乃卖方及买方经参考机械之账面净值及机械拆除及出产运输费用後公平商议达致。

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公司拟重新调配其资产以在适当机会出现时为其他业务投资筹集可用资金。卖方使用机械生产电子产品及零部件,惟卖方拟将部分生产业务外发予第三方,因此将不再需要机械或实际上将不再使用机械。出售事项预期产生所得款项净额约9,800,000 港元,将用作本集团日後业务发展的资金及增加本集团之营运资金。

预期出售事项完成後,本集团累积亏损约为4,163,000 港元(经扣除有关出售事项之估计开支)。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协议之条款乃基於正常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各名拥有权益董事均於该协议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因各名拥有权益董事於VS Berhad 的已发行股本中拥有权益。拥有权益董事将就批准该协议及交易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之涵义

买方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VS Berhad 之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4) 条,买方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交易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3(1)(a)条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交易事项之适用百分比率低於25% 及交易事项之总代价少於10,000,000 港元,交易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2(2) 条有关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该协议」指卖方与买方於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订立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及买方同意购买机械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一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关连人士」指具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代价」指买方将向卖方支付购买机械款项总额1,270,000 美元( 相当於约9,920,000 港元)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出售事项」指卖方出售机械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统称

「港元」指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拥有权益董事」指马金龙先生、颜森炎先生、颜秀贞女士、陈薪州先生及颜重城先生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机械」指根据该协议卖方将予出售用作生产电子产品及零部件之机械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买方」指PT. V.S. Technology Indonesia,一间於印尼注册成立之公司,为该协议项下之买方及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股东」指股份之持有人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事项」指该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美元」指美元,美利坚合众国之法定货币

「卖方」指威士茂安商住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及该协议项下之卖方

「VS Berhad」指V.S. Industry Berhad,一间於马来西亚交易所主板上市之公司,并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币按概约汇率人民币0.820元兑1港元换算成港元,美元按概约汇率0.128美元兑1 港元换算成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