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连交易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VSIIL(威铖国际工业有限公司)与STX(Sumitronics Hong Kong Ltd.)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订立该协议,据此,STX已同意出售,而VSIIL 已同意购买相当於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10% 之待售股份。
於本公布日期,VSIIL 持有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71%。於该协议完成後,VSIIL 将持有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81%。
STX於本公布日期持有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10%,为本公司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VSAHK之主要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1) 条,STX为本公司关连人士,该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3(1)(a) 条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该交易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 但低於2.5%,该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2(1) 条遵守申报及公布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修订现有上限
由於二零零九年末季经济复苏,且本集团塑胶模制产品及印刷电路板需求日增,董事会预期STX供应事项及购买事项之交易额均超过现有上限。因此,董事会宣布,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期间,供应事项现有上限将修订至9,800,000 港元,购买事项现有上限将修订至5,000,000 港元。
由於该协议完成後STX将不再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且STX与本集团之间的交易将不再为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董事会认为无须修订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供应事项及购买事项之预期上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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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言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VSIIL与STX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订立该协议,据此,STX已同意出售,而VSIIL 已同意购买相当於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10%之待售股份。於本公布日期,VSIIL持有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71%,而於该协议完成後,VSIIL将持有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81%。
该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下文。
该协议
订约方
(a) STX,一间在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设计及制造服务及国际采购业务(作为卖方);及
(b) VSIIL,本公司全资拥有之一间投资控股公司(作为买方)。
将予收购之资产
VSAHK股本中每股面值1.00 港元之1,560,000 股股份。
代价
根据该协议,VSIIL 将以下列方式向STX 支付代价1,384,248 港元:
(a) 138,425 港元(即代价之约10%)於签订该协议时已支付;及
(b) 余额1,245,823 港元将於签订该协议後三个月内支付。
代价乃由STX与VSIIL 经公平磋商并参考STX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之未经审核总资产净值约13,842,477 港元後厘定。
完成
该协议将於余额1,245,823 港元悉数支付之日期完成。
有关VSAHK之资料
於本公布日期,VSAHK为一间在香港注册成立之私人有限公司,法定股本15,600,000 港元,分为15,600,000股每股面值1.00港元之普通股,均已发行并分别由VSIIL、STX及另一名独立第三方拥有71%、10%及19%。於该协议完成後,VSAHK将由VSIIL 拥有81%并由独立第三方拥有19%,并将继续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根据VSAHK之经审核账目,其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之总资产净值分别约为12,977,888 港元及12,348,941 港元。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VSAHK之除税及特别项目前及後之经审核净亏损均分别为约1,109,704 港元及约628,947 港元。
进行该交易之理由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塑胶模制产品及零件、装配电子产品以及模具设计及制模。VSAHK主要从事装配及销售电子产品、零件及配件。由於VSAHK之主要业务补充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收购待售股份可使本集团加强控制VSAHK,并提升VSAHK与本集团之间的业务合作。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协议之条款及条件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STX於本公布日期持有VSAHK全部已发行股份之10%,为本公司一间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VSAHK之主要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1(1) 条,STX为本公司关连人士,该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3(1)(a) 条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该交易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 但低於2.5%,该交易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4A.32(1) 条遵守申报及公布之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於该协议完成後,STX将不再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且STX与本集团之间的交易将不再为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修订现有上限
董事会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宣布,STX 已与VSIIL(为其本身及为其附属公司之利益作为受托人)订立总供应协议,并与VSAHK订立总采购协议。供应事项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之预期上限金额为8,400,000 港元,而购买事项之预期上限金额为2,500,000 港元。有关上述交易之详情披露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之公布。
供应事项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实际交易金额为7,405,593 港元( 未经审核),而购买事项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实际交易金额为1,788,494 港元(未经审核)。董事会确认,於本公布日期,并未超过现有上限。
然而,由於二零零九年末季经济复苏,且本集团塑胶模制产品及印刷电路板需求日增,董事会预期供应事项及购买事项之交易额均超过现有上限。因此,董事会宣布,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期间,供应事项现有上限将修订至9,800,000 港元,购买事项现有上限将修订至5,000,000 港元。
由於该协议完成後STX将不再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且STX与本集团之间的交易将不再为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董事会认为无须修订截至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供应事项及购买事项之预期上限金额。
释义
「该协议」指STX(作为卖方)与VSIIL(作为买方)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就该交易订立之买卖协议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代价」指待售股份之代价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现有上限」指自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起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供应事项及购买事项各自之预期上限金额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总采购协议」指STX 与VSAHK就VSAHK向STX 购买电子配件而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订立之总采购协议
「总供应协议」指VSIIL(为其本身及为其附属公司之利益作为受托人)与STX 就VSIIL 及其附属公司向STX供应模具、塑胶模制产品及零件以及加工电子产品之印刷电路板而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订立之总供应协议
「购买事项」指VSAHK根据总采购协议向STX 购买电子配件
「待售股份」指VSAHK每股面值1.00 港元之1,560,000 股普通股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STX」指Sumitronics Hong Kong Ltd.,一间在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为该协议项下之卖方
「供应事项」指VSIIL 及其附属公司根据总供应协议向STX供应模具、塑胶模制产品及零件以及加工电子产品之印刷电路板
「该交易」指该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VSAHK」指威士茂安商住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一间於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及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VSIIL」指威铖国际工业有限公司,一间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该协议项下之买方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