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 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V.S.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002) 有关出售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 持续关联交易及股价的不寻常波动 董事会谨公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VSIIL(代表其本身及VSIIL集团其 他成员)与本公司之主要股东VS Berhad(代表其本身及VS Berhad 集 团其他成员)已签订志期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总供应协议。根据 总供应协议,於总供应协议期内,VSIIL集团已同意出售、而VS Berhad 集团已同意购买VSIIL集团所设计和制作之模具,以及若干由VSIIL集 团制造之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於总供应协议项下将予供应之模具及塑胶 模制产品和配件之实际金额、规格及价格,将视乎VS Berhad集团向 VSIIL集团所下个别订单而定。 由於VS Berhad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总供应协议项下之模具及塑胶模 制产品和配件之供应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联交易, 故须受上市规则第14A.34条之申报和公布规定所规限。 本公司已知悉今日其股份买卖价格上升,兹公布除持续关联交易(其详情 载於下文)外,董事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 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 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 开者。 谨此强烈建议各股东及本公司之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格外谨 慎。 持续关联交易 董事会谨公布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VSIIL(代表其本身及VSIIL集团其 他成员)与本公司之主要股东VS Berhad(代表其本身及VS Berhad集 团其他成员)已订立总供应协议。 总供应协议 日期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订约方 (i) VSIIL(代表其本身及VSIIL集团其他成员);及 (ii) VS Berhad(代表其本身及VS Berhad集团其他成员)。 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供应 根据总供应协议,於总供应协议期内,VSIIL集团已同意出售、而VS Berhad集团已同意购买VSIIL集团所设计和制作之模具,以及若干由 VSIIL集团制造之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於总供应协议项下将予供应之模 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实际金额、规格及价格,将视乎VS Berhad 集团向VSIIL集团所下个别订单而定。 VSIIL集团及VS Berhad集团已於总供应协议内确认: (a) 根据总供应协议项下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供应将按照正 常商业条款进行,且VS Berhad集团就该等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 应付之价格,订约双方将参考有关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当时市价 而议定;及 (b) 倘VS Berhad集团所下任何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订单之 条款及条件对VSIIL集团而言,乃逊於VSIIL集团与其属於独立第三方 之其他客户所协定者,VSIIL集团概无责任接受该等订单。 根据总供应协议所下之每一订单,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付款条件 将载於订货单内。 按照现有惯例: (a) 就模具而言,须先提供不超逾订货价50%之预付款,余额则於交付 已完成模具时支付; (b) 就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而言,授予交付产品後30日之赊账期;以 及 (c) 就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而言,订货价以电汇形式支付。 期限 由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持续关联交易上限 下表载列於截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每个年度由 VSIIL集团向VS Berhad集团供应模具及塑胶模制产品和配件之销售额: 截至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