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於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将向VSIIL集团下之塑胶
配件订单每月将介乎约150,000港元至180,000港元。根据过去两个月
之销售记录,董事相信,Andes之采购预测与现实相符。因此,VSIIL集
团於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现行财政年度预期向Andes作出之销
售将约为1,800,000港元。
(b) VSIIL集团正与Andes磋商一项将涉及VSIIL集团向Andes供
应塑胶制模配件及金属压配件与及提供组装服务之新项目。该新项目连
同现有项目,预期於截至二零零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
一日止财政年度将分别产生销售约3,000,000港元及3,500,000港元。
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原因
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塑胶模制零件和配件、装配电子产品及模具设
计和制作。Andes则为SMT技术主要开发商之一,在利用SMT技术制造
印刷电路板及相关电子半制成及/或制成方面具备丰富经验。VSIIL集团
自二零零五年八月起一直向Andes出售该等产品。根据总供应协议,VSIIL
集团向Andes供应该等产品将继续在本集团日常和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
(a) 总供应协议之条款及条件乃经订约方按公平基准协定,且属公平合
理之正常商业条款;
(b) 上文所述截至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该等产品
之预期上限销售金额乃公平和合理;及
(c) 持续关连交易在VSIIL集团正常及一般业务范围内进行,符合本
公司及其股东整体之利益。
一般事项
Andes於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VSA (HK)之已发行股本中拥有19%权
益。由於Andes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之主要股东,根据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
之关连人士。因此,VSIIL集团根据总供应协议向Andes供应该等产品,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根据下文所述之预期
年度上限金额,在上市规则第14A.34条下,按总供应协议进行之供货所
构成之该等持续关连交易须受公布和披露规定所规限。
成交量增加
董事已知悉本公司股份成交量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有所上升,董事谨
此声明,据彼等所深知、所悉及所信,彼等并不知悉任何原因导致该等上
升。
除本公布及本公司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与独立投
资者(定义见前次公布)就独立投资者建议投资於VS Vietnam(定义见
前次公布)而进行之磋商及商讨之公布(「前次公布」)所披露者外,董事
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 董事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
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董事谨确
认,本公司正与独立投资者进行磋商,本公司与该名独立投资者之间并无
订立任何正式协议。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辞汇具有如下意义:
「Andes」 指 Andes Electric Co., Ltd.,一间根据日本法律注
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并为VSA (HK)之主要股东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
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持续关连交易」 指 VSIIL集团根据总供应协议向Andes供应该等产
品所构成之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统称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任何
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及主要股东及彼等各自之联系人士概无关连之任何人
士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总供应协议」 指 VSIIL(为其本身及代表VSIIL集团之其他成员公
司)与Andes就持续关连交易而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订立之总供应协
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布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澳门特
别
行政区及台湾
「该等产品」 指 塑胶制模及金属压产品/配件、模具及供电子产品使
用之印刷电路板
「SMT技术」 指 表面装置技术,一种用於制造印刷电路板和相关电子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