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之条款出现重大改变,本公司将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35(3)条及(4) 条之规定。 释义 於本公布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以下辞汇具有如下意义: 「Andes」 指 Andes Electric Co., Ltd.,一间於日本注册成立 之公司 「获委派人士」 指 获Andes委派为VSA(HK)及/或VSA(ZH)工作之 人士 「本公司」 指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上市规则赋予之涵义 「持续关连交易」 指 Andes根据新许可协议向VSA(HK)及VSA(ZH)提 供表面装置技术及专门技术知识所构成之持续关连交易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 指 港元,香港之法定货币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新许可协议」 指 Andes与VSA(HK)就Andes向VSA(HK)及/或 VSA(ZH)提供制造产品之表面装置技术,以及有关方面之其他技术支援及 协助所订立之日期为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之技术许可及协助协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 指 利用表面装置技术制造之印刷电路板及其相关电子半制成 品及/或制成品 「表面装置技术」 指 表面装置技术,一种用於生产产品之专门制造过 程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元」 指 美元,美国之法定货币 「VSA(HK)」 指 威士茂安商住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一间根据香港法例注 册成立之公司及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其已发行股本由VSIIL拥有 71%、Andes拥有19%及Sumitronics Hong Kong Ltd.拥有10% 「VSA(ZH)」 指 威士茂安商住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一间由VSIIL 及VSA(HK)於中国珠海共同成立之外商独资企业 「VSIIL」 指 V.S. International Industry Limited(威铖 国际工业有限公司),一间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及 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 指 百分比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名单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马金龙先生 张代彪先生 颜森炎先生 张钧鸿先生 颜秀贞女士 陈薪州先生 张沛雨先生 非执行董事: 颜重城先生 承董事会命 威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马金龙 中国珠海,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