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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2-07 00:00:00

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实施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产生重大影响。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已开始采纳适用于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期间生效的和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于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后,本集团于本集团收益表确认的与本集团订立的租赁有关的开支金额高于根据已被取代的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所确认的金额。此外香港及中国较疲弱的经济影响这些地区的消费及零售情绪,导致本集团的收入低于去年。

根据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现有资料,本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控股股东权益应占的亏损较2018年同期增加约为港币1.00亿元,而2019年下半年的亏损增加约港币0.35亿,增加额少于2019年上半年的增加额。结果,预期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控股股东权益应占的亏损较去年增加约港币1.35亿。本年度亏损增加的约80%是由于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本公司仍在筹备及落实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就目前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有资料的初步评估。此等资料未经本公司的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可能会有所变更。本公司预计将于2020年3月公佈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