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永旺<00984> - 公告 (03)

2007-06-22 09:08:00

「该物业」 指 广东吉之岛天河城广场店,位於中国广州市天河路208 号天河城广场负一层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之法定货币 「股东」 指 本公司之股东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大福」 指 大福融资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经营第6类 受规管活动(企业融资顾问)之持牌法团,并就租赁协议之有效期担任本 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 「天河城百货」 指 广东天河城百货发展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及天河城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天河城集团」 指 广东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 成立之有限公司,为天河城百货之控股公司及该物业之业主 「天河城物业」 指 广东天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 之有限公司,为天河城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 「租赁协议」 指 广东吉之岛(作为租户)与天河城集团(作为业主) 於2006年11月10日订立之租赁协议 「估值师」 指 第一太平戴维斯估值及专业顾问有限公司,为独立估 值师 「%」 指 百分比 仅就参考而言,以人民币计值之款项已按人民币1.00元兑1.02港元之汇 率换算为港元。该项换算不应阐释为有关款项已经、可能已经或可能按任 何特定汇率或按任何汇率兑换。 承董事会命 董事总经理 林文钿 香港,2007年6月21日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为林文钿先生、福本裕先生、黄敏 儒先生及阿川裕先生;非执行董事为田中秋人先生、□岛正明先生及石井 和正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贝聿嘉女士、沈瑞良先生及郑燕菁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