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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4-07-15 00:00:00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永旺(香港)百货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假座香港新界荃湾青山公路388号中染大厦26楼7-11室的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是否修订)以下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本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并无明确界定的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7月16日致股东之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 1. 「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持卡购买商户协议,注有「A」字样的协议副本已提呈 大会,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相关年度上限;及 (b) 追认、确认及批准就实施持卡购买商户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 易以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作出的一切行动及事宜,以及所订立的全部文件或契据,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就实施持卡购买商户协议及╱或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或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作出其可能全权认为必要、恰当或适宜的一切行动及事宜,签立全部有关文件或契据及采取一切有关措施,以及作出及同意董事认为必要或恰当的变更、修订或豁免事宜。」 2. 「动议: (a) 批准、确认及追认专利权协议,注有「B」字样的协议副本已提呈大会, 并经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相关年度上限;及 (b) 追认、确认及批准就实施专利权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其项下 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作出的一切行动及事宜,以及所订立的全部文件或契据,并授权任何一名董事就实施专利权协议及╱或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及╱或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作出其可能全权认为必要、恰当或适宜的一切行动及事宜,签立全部有关文件或契据及采取一切有关措施,以及作出及同意董事认为必要或恰当的变更、修订或豁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