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月29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为广东永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与AEONMallBM订立的现有管理协议。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1年12月16日,广东永旺与AEONMallBM订立主协议,以规管因广东永旺租赁物业而产生之若干交易。
于本公告日期,由于AEONMallBM为本公司控股股东AEON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故其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主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有关年度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为0.1%或以上但少于5%,因此,其项下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之年度审阅及适用披露规定,并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