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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 分租协议

2021-06-07 00:00:00

谨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就分租物业之过往分租协议,过往分租协议已于2020年7月31日届满。分租承租人1、2及3与广东永旺续订其分租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14A.76(1)条,重续分租协议(不论单独或合併计算)构成最低豁免水平交易。

董事会宣佈,于2021年6月7日,广东永旺与分租承租人2就分租物业2的分租订立2021分租协议。

由于2021分租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与重续分租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性质相似,且与AEON公司的附属公司订立,且2021分租协议与重续分租协议将于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将所有该等持续关连交易之年度上限合併处理。

于本公告日期,由于分租承租人2为本公司控股股东AEON公司之附属公司,故此分租承租人2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按照上市规则,2021分租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有关2021分租协议与重续分租协议的年度上限总额之适用百分比率合共超过0.1%但少于5%,因此,2021分租协议及其项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之年度审核及适用披露规定,但获豁免上市规则第14A章下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