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ADMC就ADMC提供该等服务订立续订资讯科技主协议。
鑑于本集团业务对该等服务的需求增加,原全年上限预期将不足够。董事预计将超过原全年上限,因此将修订原全年上限。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有关续订资讯科技主协议之经修订全年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因此,续订资讯科技主协议项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年度审阅及适用披露规定,但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