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8月17日,永旺梦乐城(作为出租人)与广东永旺(作为承租人)订立租赁协议,据此,永旺梦乐城同意分租该物业予广东永旺,租期自移交日期起计二十(20)年。
于本公告日期,广东永旺由本公司持有65%权益。永旺梦乐城为本公司控股股东AEONCo之间接附属公司,因而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订立该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一项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有关该租赁协议之年度上限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少于5%,因此,该租赁协议项下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年度审阅及适用披露规定,另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