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通告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二时正假座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9楼903–905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动议:
(a)谨此批准二零一八年货品采购重续协议(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之致股东通函)(注有「A」字样之副本已送呈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简签以资识别),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b)谨此批准二零一八年货品采购重续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之建议年度上限;及
(c)谨此授权任何一名董事代表本公司於其酌情认为就二零一八年货品采购重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或与之有关或使其生效而言属必需或适宜之情况下作出所有有关行动及事宜以及签署及签立所有有关文件并采取有关措施。」
附注︰
1.凡有权出席会议并於会上投票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倘持有一股以上股份)多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按指定方式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方为有效。
3.代表委任文据必须由委任人或其正式书面授权人亲自签署,或倘委任人为法团,则必须盖上公司印监或经由负责人或授权人或其他获正式授权的人士签署。
4.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亲身出席所召开的大会并作出投票,於该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撤回论。
5.倘於股东特别大会举行当日正午十二时後任何时间八号或以上台风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则大会将会延期。本公司将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skl.com.cn/及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登载公告,以通知股东重开会议之日期、时间及地点。
6.上述通告之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7.本公司将不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而确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的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