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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顺客隆(1) 董事调任;(2) 委任行政总裁、首席财务总监及创投总监;及(3)审核委员会组成变动

2017-09-13 19:43:00

董事调任

董事会宣布,下列董事的调任将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1) 执行董事武利民先生将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

(2) 非执行董事韩玮先生将调任为执行董事。

委任行政总裁、首席财务总监及创投总监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

(1) 执行董事李仲煦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

(2) 非执行董事韩玮先生於调任为执行董事後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及

(3) 冯恒源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创投总监。

审核委员会组成变动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

(1) 自韩玮先生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後,彼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成员;及

(2) 执行董事武利民先生於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後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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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调任

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由於本集团的业务需要,下列董事的调任将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生效:

(1) 执行董事武利民先生(「武先生」)将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及

(2) 非执行董事韩玮先生(「韩先生」)将调任为执行董事。

武先生,57岁,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持有美国南达科他州立大学计算机软件硕士。武先生曾任北京电器研究所主任兼工程师、北京电器新技术公司总经理、美国TRW公司项目经理、美国加州B&H公司工程师兼项目经理、美国天使工程投资公司副总裁兼驻中国首席代表、北京新合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北京新合作连锁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及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武先生现任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4)副总裁(创投总裁)。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武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i)并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ii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iv)於本公告日期前最近三年并无於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拥有任何其他主要委任或专业资格。

武先生将与本公司就出任非执行董事订立新委任函,固定任期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计为期三年,且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武先生将不会就出任非执行董事收取任何薪酬。本公司与武先生就出任执行董事所订立的服务协议将在双方同意下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终止。

韩先生,35岁,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彼为中国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中国厦门大学金融学研究生、中级经济师。韩先生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计划调度经理、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事业部副总裁、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韩先生现任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绿色实业(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飞航远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4)董事兼财务总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韩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i)并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ii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iv)於本公告日期前最近三年并无於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拥有任何其他重大委任或专业资格。

韩先生将与本公司就出任执行董事订立新服务合约,固定任期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计为期三年,且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韩先生将不会就出任执行董事收取任何薪酬。本公司与韩先生就出任非执行董事所订立之委任函将在双方同意下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终止。

除上文所披露者,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上述董事调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行政总裁、首席财务总监及创投总监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

(1) 执行董事李仲煦先生(「李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

(2) 非执行董事韩先生於调任为执行董事後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财务总监;及

(3) 冯恒源先生(「冯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创投总监。

李先生,34岁,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持有中国西北大学管理学学士。李先生曾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助理、机要秘书及会务主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秘书及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秘书。李先生现任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及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4)董事、副总裁(运营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ii)并无於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及(iii)并无於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及(iv)於本公告日期前最近三年并无於任何公众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拥有任何其他重大委任或专业资格。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就出任执行董事订立服务协议,固定任期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十日起计为期三年,且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李先生将不会就出任执行董事收取任何薪酬。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李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h)至(v)段的规定予以披露,亦无任何有关彼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有关韩先生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本公告「董事调任」一段。

冯先生,32岁,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取得南京农业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取得澳洲麦格理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

冯先生於二零一一年十月加入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并自二零一五年十月起担任投资银行管理部中心经理。彼於中国及香港上市公司的企业并购、资产重组、股权融资、企业管治及合规事宜积有丰富工作经验。董事会认为,彼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验适合本集团未来发展。

审核委员会组成变动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起:

(1) 自韩先生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後,彼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成员;及

(2) 执行董事武先生於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後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於上述变动後,审核委员会包括冼易先生、关仕平先生及武先生,其中冼易先生担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