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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顺客隆公布 - 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

2017-06-21 06:06:00

兹提述供销大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就(其中包括)要约截止、本公司公众持股量及暂停股份买卖联合刊发之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之公布(「该联合公布」)。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联合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 条

如该联合公布所述,紧随要约截止後,本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 条所载25%之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因此,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於该联合公布日期起计四个月期间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 条。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日,联交所批准本公司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九日起至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期间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 条,惟须刊发本公布。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於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买卖,以待恢复所规定之25%最低公众持股量。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就恢复公众持股量及恢复股份买卖另行刊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