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公布
由德健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供销大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提出的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
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股本中全部已发行股份
(供销大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
进展更新
兹提述(i) 供销大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与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刊发之联合公布(「第3.5条联合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要约;(ii) 要约人与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刊发之联合公布,内容有关达成买卖协议其中一项条件;及(iii) 要约人与本公司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刊发之联合公布,内容有关要约之进展更新。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联合公布所用词汇与第3.5 条联合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要约之进展更新
如第3.5 条联合公布「买卖协议—条件」一节所披露,完成及作出要约须待条件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後方可作实。要约人及本公司现正着手达成条件,包括(其中包括)已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向商务部提交申请及向相关政府机关申请必要备案及作出必要登记或通知。
於寄发综合要约文件之前,要约人及╱或本公司将定期就要约有关之任何重大进展刊发公布。於适当时或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规定,本公司将另行刊发载列交易最新情况的公布。
寄发综合要约文件
要约人已向执行人员申请且执行人员已同意将寄发综合要约文件之时间延後至完成後满七日之日或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以较早者为准)。
要约的详细时间表将载列於本公司及要约人於寄发综合要约文件时将予刊发之综合要约文件及联合公布内。
警告:要约须待完成落实後方始提出,而完成须待买卖协议所载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後,方可作实。故此要约未必会提出。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自身状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专业顾问。本联合公布乃按照收购守则的规定而刊发,旨在(其中包括)知会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可能提出要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