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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顺客隆联合公布 — 达成买卖协议其中一项先决条件

2017-02-13 22:52:00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销大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74)

联合公布

达成买卖协议其中一项先决条件

达成第3.5 条联合公布中的条件(III)

兹提述供销大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要约人」)及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的联合公布(「第3.5条联合公布」),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买卖本公司股份及由德健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提出的可能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公司股本中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已拥有或同意收购的股份除外)。除另有界定者外,本联合公布所用词汇与第3.5 条联合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如第3.5 条联合公布「买卖协议—条件」一节所披露,买卖协议之完成及作出要约须待条件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後方可作实。

本公司获要约人告知,其中一项条件(即第3.5 条联合公布中的条件(iii))已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达成。

条件(iii)全文转述如下:

「(倘必要)西安民生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文及其他适用规则及规例(包括但不限於西安民生股东於股东大会上通过的相关决议案)批准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要约」。

警告:要约须待完成落实後方始提出,而完成须待买卖协议所载条件达成及╱或获豁免後,方可作实。故此要约未必会提出。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倘彼等对自身状况有任何疑问,应谘询其专业顾问。本联合公布乃按照收购守则的规定而刊发,旨在(其中包括)知会股东及公司有意投资者可能提出要约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