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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计划完成以及恢复买卖的公告

2022-04-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因可能的内幕消息而暂停买卖本公司股份,以及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的公告,内容有关(i)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及其320间未上市联属公司的债务重整计划(「海航重整计划」)及(ii)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于本公司约70.42%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中拥有权益)及其24间附属公司的债务重整计划(「供销大集重整计划」,连同海航重整计划统称为「重整计划」)。

重整计划完成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裁定供销大集重整计划已实施完成。诚如供销大集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作出的公告所披露(发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海航商业」)连同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及其特定关联方于供销大集集团所持股权总数已遭摊薄至约14.67%。海航商业连同与其一致行动之人士及其特定关联方于供销大集集团所持有投票权的股份占供销大集集团有投票权股份总数约8.67%。

海航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收到法院裁决,裁定海航重整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海航重整计划,重整集团的所有资产应移交予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二号信管服务」),该公司为一项信托(「信托」)持有的公司。信托乃以海航集团及其320间未上市联属公司的债权人为受益人而成立。因此,于海航重整计划完成后,二号信管服务将间接于(其中包括)海航商业连同与其一致行动人士及其特定关联方于供销大集集团持有的该等有投票权股份中拥有权益。信托及╱或二号信管服务随后将间接于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70.42%中拥有权益。有关海航重整计划完成后信托、二号信管服务及其于供销大集集团股份的间接权益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供销大集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公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公告。

信托已向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提交申请,就海航重整计划完成是否会触发根据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8须作出强制全面要约寻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作出裁定。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有关海航重整计划的后续发展。本公司将适时或根据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或收购守则(视情况而定)的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

恢复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股份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本公告刊发为止。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买卖。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