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获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告知,(i)海航集团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发出的裁定书,裁定海航集团及其320家附属公司之债务重整计划实施完成;及(ii)法院之该裁定为终审裁定。瞭解更多信息,请参阅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发出之公告。
应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将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正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短暂停牌,以待刊发一份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