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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计划及(II)董事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 及13.51B(2) 条进行更新的公告

2021-11-01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13.25(1)(a)、13.51(2)(l)及13.51B(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内容有关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更新,及本公司执行董事杜小平先生(「杜先生」)及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福林先生(「王先生」)的详细资料变动。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的公告。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收到通知函,法院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批准321重整计划,当中涉及(其中包括)海航集团、海航商控、陕西中欧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陕西中欧」)、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物流」)及海航现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航现代物流」)。根据321重整计划,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提交予法院确认或预期其后将由法院确认的321间标的公司的债务总额约为人民币746,702,000,000元。待法院确认的债务总额约为人民币89,566,000,000元。于本公告日期,321重整计划仍在进行。

本公司执行董事杜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二月起一直担任陕西中欧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杜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亦一直担任海航物流的董事。此外,杜先生自二零一九年一月起一直担任海航现代物流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中欧、海航物流及海航现代物流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并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担任海航商控的董事。海航商控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

于本公告日期,就本公司所知,海航集团为海航商控的控股股东,海航商控为供销大集的控股股东,而供销大集则透过其中间附属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70.42%。

于本公告日期,据本公司所知,陕西中欧、海航物流或海航现代物流概无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321重整计划并无涉及本集团。基于目前从321重整计划可得资料,预期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及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杜先生及王先生确认,就上市规则第13.51(2)(l)条而言,并无任何其他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本公司将密切监察该事件及其后续发展及影响,并将及时遵守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之相关披露规定。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