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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计划及(II)董事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 及13.51B(2) 条进行更新的公告

2021-11-01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顺客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13.25(1)(a)、13.51(2)(l)及13.51B(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内容有关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计划更新,及本公司两名执行董事杜小平先生(「杜先生」)及韩玮先生(「韩先生」)以及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福林先生(「王先生」)的详细资料变动。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及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的公告。除本公告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的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收到通知函,法院已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批准涉及(其中包括)供销大集、海南供销大集控股及海南供销大集网络的25重整计划。根据25重整计划,提交予法院釐定及确认,或预期其后将由法院釐定及确认的25间标的公司的债务总额约为人民币23,528百万元。于本公告日期,25重整计划仍在进行。

本公司执行董事杜先生自二零一八年十一月起担任供销大集董事会主席,且自二零一九年五月起担任海南供销大集控股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本公司执行董事韩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一月起担任供销大集董事且自二零二一年四月起获委任为供销大集董事会副主席。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王福林先生自二零二一年五月起担任供销大集之监事。

供销大集为一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且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零售连锁及百货店业务。海南供销大集控股为一间于中国成立之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于本公告日期,供销大集透过其中间附属公司(包括海南供销大集控股及海南供销大集网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70.42%。

供销大集有关25重整计划的公告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25重整计划并无涉及本集团。基于目前从25重整计划可得资料,预期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及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杜先生、韩先生及王先生确认,就上市规则第13.51(2)(l)条而言,并无任何其他事项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本公司将密切监察该事件及其后续发展及影响,并将及时遵守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之相关披露规定。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