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在对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的经营及财务数据的当前可获得资料进行初步审阅后,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预期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纯利(「纯利」)将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的纯利1,391.5百万港元增加35%至45%。纯利增加(与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的纯利相比)乃主要由于以下原因: - 相较而言,本集团二零二三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相对较低; - 二零二四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要太阳能玻璃产品的销量较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有所上升;及 - 由于若干原材料及能源成本的下降以及本集团不断提高产能及生产效率,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毛利率有所上升,该上升部分被本集团若干太阳能玻璃产品的平均售价下降所抵销。 然而,本集团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业绩预期将不及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 本公告之内容乃按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止五个月的经营及财务数据所作出。董事会进一步审阅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后或会出现变动或调整。本公告的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审阅。 董事会预期本集团二零二四年上半年的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公告将按照上市规则规定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底前刊发。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