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NYI SOLAR HOLDINGS LIMITED 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968)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告乃由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发布。董事会谨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通函(「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四 年四月三十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通告」)所载的决议案。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及通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股东周年大会已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如期召开及结束。根据上市规则,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的投票必须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惟大会主席可真诚准许就纯粹与程序或行政事宜有关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因此,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已就通告所载的所有普通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投票。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1–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数目 普通决议案(百分比)赞成反对 1省览及考虑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67950676352656185 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本公(99.960925%)(0.039075%) 司董事(「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2宣派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68083056352185 末期股息每股股份15.0港仙。(99.999968%)(0.000032%) 3(A) (i) 重选李圣泼先生(铜紫荆星章)为执行董事。 6588144362 209579458 (96.916917%)(3.083083%) (ii) 重选李文演先生为执行董事。 6494817392 302906428 (95.544002%)(4.455998%) (iii) 重选李贤义博士(银紫荆星章)为非执行董 5844104309 953619511 事。(85.971488%)(14.028512%) (iv) 重选卢温胜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178049282 619674538 (90.884088%)(9.115912%) (v) 重选简亦霆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6178049282 619674538 (90.884088%)(9.115912%) 3(B)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6760588871 37134949 (99.453715%)(0.546285%) 4重新委任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6628180259135662361 (97.994300%)(2.005700%) 5授予董事一般无条件授权购回股份。(附注)677669382121029999 (99.690632%)(0.309368%) 6授予董事一般无条件授权配发及发行股份。(附注)45184770122279246808 (66.470441%)(33.529559%) 7按购回股份数量扩大授予董事发行股份的一般46139264742183797346授权。(附注)(67.874580%)(32.125420%)–2–投票数目 普通决议案(百分比)赞成反对 8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因根据二零二四年购50085428891789139342 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配发(73.680156%)(26.319844%)及发行的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上市及买卖后 及在此规限下,批准采纳二零二四年购股权计划、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并授权董事作出一切必要或权宜的行动及订立一 切必要或权宜的交易、安排及协议,以使二零二四年购股权计划全面生效。(附注)附注:决议案全文载于通告内。 由于超过50%的投票赞成通告内所载各项普通决议案,故所有该等普通决议案均已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正式批准。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909891838股股份,即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就普通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概无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规定放弃就决议案投赞成票。亦无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 此外,概无任何股东于通函内表明其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普通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全体董事均亲身或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3–二零二四年购股权计划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8909891838股股份,通告内第 8(b)项决议案项下之计划授权限额及通告内第 8(c)项决议案项下之服务提供者分项限额 将会参考此股份数目而厘定。因此,通告内第 8(b)项决议案项下之计划授权限额为 89098918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而通告内第 8(c)项决议案项下之服 务提供者分项限额则为44549459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 代表董事会信义光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朱灿辉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截至本公告日期,四名执行董事为李圣泼先生(铜紫荆星章)(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李友情先生、李文演先生及朱灿辉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为李贤义博士(银紫荆星章)(主席)及丹斯里拿督董清世P.S.M D.M.S.M(太平绅士()副主席),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卢温胜先生、简亦霆先生及梁仲萍女士。 本公告将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xinyisolar.com刊载。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