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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1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ONGFOR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代号:960)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公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票数(%)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2248347851870000止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99.96%)(0.04%)独立核数师报告 2.宣派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52267047850 每股人民币0.23元的末期股息(100.00%)(0.00%) 3. (i) 重选陈序平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5052801442 173903343 (96.67%)(3.33%) (ii) 重选陈志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848327239 378377546 (92.76%)(7.24%) (iii) 重选项兵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4741362803 485341982 (90.71%)(9.29%) (iv)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事之酬金 5226097774 556011 (99.99%)(0.01%) 4.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517613491850569867 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99.03%)(0.97%) 5.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本公司新股4467581389759123396 份及╱或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如有)(股东周年(85.48%)(14.52%)大会通告内之第5项普通决议案) –1–票数(%)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6.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5226250874453911(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之第6项普通决议案)(99.99%)(0.01%) 7.扩大给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发行股份及╱或出4452541632774163153 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如有)(股东周年大会通告(85.19%)(14.81%) 内之第7项普通决议案) *决议案的全文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附注: 1.所有百分比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个位。 2.上述末期股息以人民币宣派并将以港元支付。应付末期股息将按中国人民银行于二零二四 年六月十七日至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期间所公布人民币兑港元的中间汇率平均价从人民 币转换为港元(即人民币91.0910元兑港币100元)。上述末期股息相等于每股港币0.2525元。 由于有超过一半票数投票赞成上列第(1)至(7)项之每一项普通决议案,因此上述所有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获正式通过。 截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及已缴足股份总数合共6767488694股(「股份」)。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该等计划」)项下的未归属股份的受托人合共持有232516343股股份,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05A条就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东批准的事项放弃投票。因此,该等受托人必须并已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所有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票。据此,就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而言,赋予持有人出席及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的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权利之股份总数合共6534972351股。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股份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赞成提呈之决议案,亦无任何股份持有人须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概无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通函中表示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决议案投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投票表决的监察员。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承董事会命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席陈序平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十八日于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包括九名成员:执行董事陈序平先生、赵轶先生、张旭忠先生及沈鹰女士;非执行董事夏云鹏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Frederick Peter Churchouse先生、陈志安先生、项兵先生及梁翔先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