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主席辞任
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曾鸣先生(「曾先生」)因希望将更多时间投入其个人业务而呈请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主席,自2023年1月1日生效。
曾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就曾先生于彼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努力及贡献致以由衷谢意。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主席
董事会欣然宣佈,梁翔先生(「梁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会主席,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梁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梁先生,现年56岁,1990年12月自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于金融领域拥有逾28年经验。自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梁先生担任摩根士丹利添惠股票研究部分析师。自2000年6月至2001年10月,梁先生担任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 (Hong Kong) Limited股票研究部主任。自2002年6月至2015年9月,梁先生就职于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最后担任的职位为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梁先生担任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002352)副总经理。自2019年11月起,梁先生获委任为景业名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231)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自2020年4月起,梁先生获委任为建业新生活有限公司(一家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9983)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先生曾担任国汇融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注册成立并于2002年8月9日解散的公司)董事。梁先生确认,上述公司于其撤销登记前具有偿债能力,而其撤销登记乃由于其成立后并未开展业务或已停止开展业务。其进一步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无因上述公司撤销登记而对其提出索赔,且未获悉因此而对其提出的任何威胁或潜在索赔,以及无未决索赔及╱或责任。
梁先生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合约,由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梁先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梁先生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期,须根据章程细则规定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流告退并合资格膺选连任。根据合约的条款,梁先生将收取董事袍金每年港币400,000元,金额根据本公司经考虑彼之职责并参考当前市场薪酬水准的建议釐订。
于本公告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梁先生通过其配偶持有本公司200,000股股份。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梁先生(i)并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连;(iii)并无持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本公司股份权益;及(iv)过往三年并无于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梁先生确认,就其委任而言,并无其他资料须根据联交易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藉此机会对梁先生之委任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