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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寄发综合文件有关MIGHTY DIVINE SECURITIES LIMITED代表SOUTHERN HERITAGE LIMITED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坤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SOUTHERN HERITAGE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

2023-02-03 00:00:00

联合公告寄发综合文件 有关MIGHTY DIVINE SECURITIES LIMITED代表SOUTHERN HERITAGE LIMITED提出强制性无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坤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SOUTHERN HERITAGE LIMITED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

兹提述(i)要约人及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19日刊发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股份购买协议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提出的要约;(ii)要约人及本公司刊发的日期为2023年1月9日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综合文件;(iii)要约人及本公司于2023年1月27日就(其中包括)完成及要约而刊发的联合公告;及(iv)日期为2023年2月3日的综合文件。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用词汇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寄发综合文件载有(其中包括)(i)要约的条款及条件;(ii)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及(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款及应否接纳要约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的综合文件(随附接纳表格)已根据收购守则于2023年2月3日寄发予股东。 预期时间表 下文载列摘录自综合文件的时间表仅供参考,并可予更改。要约人及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联合公布时间表的任何变动。除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告所载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日期及时间。 2023年 综合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的寄发日期以及要约开始日期(附注1).....................2月3日(星期五) 接纳要约的最后日期及时间(附注2及3)..........2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 要约截止日期(附注2及3)..............................2月24日(星期五) 有关要约结果的公告,将刊登于联交所网站(附注2)..................不迟于2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七时正

就根据要约接获的有效接纳寄交汇款的最后日期(附注4)....................................3月7日(星期二) 附注: (1)要约(于所有方面为无条件)乃于综合文件寄发日期作出,并于该日及自该日起直至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可供接纳。 (2)根据收购守则,要约须保持于综合文件寄发日后最少21日可供接纳。除非要约人根据收购 守则修改或延长要约,否则接纳的最后日期及时间将为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要约人及本公司将不迟于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七时正透过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联合发布公告,说明要约结果及要约是否已获延长、修改或到期。倘要约人决定延长要约及公告并无关于延长要约阐明下一个截止日期,将于要约截止前至少14日以公告方式向未接纳要约的有关要约独立股东发出通知。 (3)于中央结算系统以投资者户口持有人身份直接持有股份或透过经纪或托管商参与者间接持有股份的股份实益拥有人,应留意根据《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将向中央结算系统发出指示的时间规定(载于综合文件附录一)。 (4)要约人应就其根据要约收购的要约股份支付的现金代价(经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后)将以平邮方式尽快汇款予接纳要约的独立股东,邮误风险概由彼等自行承担,惟无论如何须于过户登记处接获使有关接纳在收购守则的规定下属完整及有效的所有必要相关文件当日后七个营业日内寄发。除非收购守则所允许,否则要约接纳为不可撤销及不可撤回。有关可撤回接纳的情况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综合文件附录一「4.撤回权利」。 (5)倘悬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a) 于接纳要约的最后日期及就有效接纳根据要约寄交应付汇款的最后日期中午十二时正前任何本地时间在香港生效,但于中午十二时正后除下,则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将仍为同一营业日下午四时正及寄交汇款最后日期将仍为同一营业日;或 (b) 于接纳要约的最后日期及就有效接纳根据要约寄交应付汇款的最后日期中午十二时正至下午四时正期间任何本地时间在香港生效,则接纳要约的最后时间将改为下一个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正期间任何时间再无悬挂任何该等警告信号的营业日的 下午四时正,及寄交应付汇款的最后日期将改为下一个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四时正期间任何时间再无悬挂任何该等警告信号的营业日。 除上述者外,倘接纳要约及寄交汇款的最后时间于上述日期及时间未有生效,则上述其他日期可能会受到影响。要约人及本公司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以公告方式知会独立股东有关预期时间表的任何变动。 警告 股东于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务请细阅综合文件及随附接纳表格,尤其是综合文件中的(i)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及(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倘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彼等的专业顾问。要约人及本公司谨此提醒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士注意收购守则下的买卖限制,并披露彼等于本公司任何证券的获准交易(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