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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变动

2021-05-11 00:00:00

本公告乃坤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作出。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及各位「董事」)会(「董事会」)宣佈,陈旆芬女士(「陈女士」)为处理其他业务及个人事务而提出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5月11日起生效。紧随其辞职后,陈女士亦不再担任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女士已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期,(i)彼并无就其辞任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偿;(ii)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及(iii)概无有关彼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陈女士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梁頴芝女士(「梁女士」)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1年5月11日起生效。于其获委任后,梁女士亦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1年5月11日起生效。

梁女士,39岁,于2006年6月获得英国利兹都会大学会计及金融学士学位。梁女士于2011年12月获接纳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并于2016年12月成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梁女士在财务、会计及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于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彼先后受僱于两家香港会计师行,在实践中积累了对香港和美国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工作的经验。梁女士亦曾在消费品行业的多家跨国公司的会计及财务部门任职,凭藉其在金融及商业方面的经验及知识为业务团队提供支持。彼于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受聘于雀巢香港有限公司,离任前的职务是企业会计(高级管理会计)。彼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曾担任保乐力加亚洲免税有限公司的企业会计经理。彼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曾担任白兰氏三得利(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高级财务经理)。梁女士目前于劳刘律师事务所(一家香港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财务经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梁女士于本公告日期前三年并无于本集团内担任任何职务,亦无于香港或海外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期,梁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亦概无于本公司股份(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权益。

梁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书,初步固定任期为一年,自2021年5月11日起计,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而终止,并须于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上退任及膺选连任。其后,彼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诚如委任书所载,梁女士的董事袍金为每年21,000新加坡元,该金额乃经考虑其背景、经验、资历、职责及责任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据董事所悉,并无其他有关委任梁女士的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与此相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梁女士的委任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