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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监管公告

2024-05-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DONGJIANG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895)海外监管公告以下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所刊发之《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于续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及《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承董事会命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王碧安董事长中国,深圳市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由三位执行董事王碧安先生、李向利先生及余帆先生;三位非执行董事黄洪刚先生、刘晓轩先生及晋永甫先生;及三位独 立非执行董事李金惠先生、萧志雄先生及郭素颐女士组成。 *仅供识别 1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4-2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水平、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合理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保费: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金额以与保险公司约定为准,保费逐年支付) 4、保险期限:36个月(在保险期限内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5、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保险期限内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4-3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广晟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含公司的下属分、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为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森环保”)拟向广晟财务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14日,沃森环保以其自有的不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获批产品种类、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广晟财务公司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止本公告日,广晟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5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洪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事项出具审核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该授信额度在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2楼 法定代表人:贺少兵 注册资本:10992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二)股权结构 广晟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97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6.943%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83% 合计100.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0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938027.19732800.93总负债789564.51582712.71 净资产148462.68150088.23 2023年1-12月2024年1-3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1696.715409.06 利润总额6664.162119.01 净利润5293.161625.55 (四)关联关系 广晟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广晟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协议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 (五)根据相关核查情况,广晟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广晟财务公司向沃森环保提供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14日,沃森环保以其自有不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晟财务公司对本次综合授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沃森环保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授信协议 甲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三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 2、授信期间自2024年5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14日,乙方应在该期间内向甲方提出额度使用申请。3、授信额度为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业务种类包括日常经营周转、开立财务公司承兑汇票、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置换银行贷款等业务。 4、授信额度内的贷款、融资利率及相关业务收取的费用,按各具体合同的规定执行。 5、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由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位于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石西公路的不动产财产作抵押,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二)最高额抵押合同 甲方: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1、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 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本最高额抵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三仟万元。如甲方根据 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 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4、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 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或者发生主合同项下危及乙方债权的情形导致乙方行使担保权利的,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沃森环保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其以优惠的利率及费率水平获得信贷支持,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及运营。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 年初至公告日,公司与广晟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2.89万元。 2、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合同签订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关联人内容(万元)已发生金额(万元) 55000.00(存款额度)1900.50(存款余额) 广晟财务公司金融服务 100000.00(授信额度)32053.00(贷款余额) 八、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及事前认可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获取相关信贷支持,保障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资料齐全,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能够保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审核,符合有关监管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证券代码:002672证券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4-3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绿洲”)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用于满足运营资金等需求。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厦门绿洲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为厦门绿洲提供担保不存在相关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13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霞南路599号法定代表人:王木森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治理;道路货物运输;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生态监测;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室内环境治理等。 根据截至本公告日的核查情况,厦门绿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厦门绿洲100%股权。 (三)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6088.0461737.37 负债总额40425.9436733.9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2916.1719983.51 流动负债总额20189.6218495.24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25662.1025003.43 2023年1-12月2024年1-3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5073.722287.75 利润总额-2206.62-658.67 净利润-2214.04-658.67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债权本金,合计不超 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授信额度,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主合同项下每一单笔业务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和债务履行期限等内容,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自行在主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中确定。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证人在其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须要求先予履行其他担保权利。 3、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各单项授信文件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 为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五、董事会意见 厦门绿洲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用于其日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厦门绿洲经营管理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之内,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取得银行授信,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本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日常生产运营,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4787.20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9955.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97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4-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2年度为5家与公司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晓娟,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 际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21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烨,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大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有10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近三年主审的上市公司审计有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治忠,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验,2009年1月至今担任复核了东江环保、白云山、珠江股份、佛山照明、金莱特、信立泰、杰美 特、柳化股份、国民技术、桂东电力、桂林旅游、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永吉股 份、快意电梯、卫光生物、安妮股份、两面针、丰林集团、百洋股份等20余家上市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年限为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项目拟收费26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收费2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续聘大信担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有关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是基于其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而开展的,有利于其以优惠的利率及费率水平获得信贷支持,满足项目建设及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李金惠萧志雄郭素颐股票代码:002672股票简称:东江环保公告编号:2024-32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召集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其中,有权出席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一)15:00 时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9、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 A 股股东所持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 H 股股东参会方式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2023年度股东大会备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2、提案内容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4-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8-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8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25日、26日9:00~12:00、14:00~17:00。 2、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回执(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回执(详见附件2)、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0楼。 5、H 股股东登记方法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先生 (2)联系电话:0755-88242614 (3)电子邮箱:ir@dongjiang.com.cn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邮编:518057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9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回执 3、授权委托书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2”,投票简称为“东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回执回执 截至2024年6月2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4年月日附件3:授权委托书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4年6月24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作为“东江环保”(002672)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该列打勾的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 1.00√ 绩公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3.00√ 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7.00√ 度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8.00√ 议案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9.00√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 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6月26日15:00时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