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请即处理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所有名下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回条及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人,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本公司的董事愿就本通函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通函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DONGJIANG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95)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5)续聘2024年度核数师 (6)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 (7)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谨订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举行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上述会议之通告载于本通函第21至22页内。 无论 阁下拟否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务请尽快将随本函附上的代表委任表格按其印列之指示填妥并在可行情况下尽快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惟无论如何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届时仍 可按本身意愿亲身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为方便本公司处理有关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请 阁下将随本函附上的回条按其印列之指示填妥并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 24小时前(即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 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 但无论 阁下是否填妥及交回回条,将不会影响 阁下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或于会上投票的权利。 *仅供识别2024年5月28日目录页次 释义....................................................1 董事会函件.................................................3 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0 附录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8年度股东大会通告.............................................21 – i –释 义 于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指明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之A股,以人民币认购,及在深交所交易「年度股东大会」或「会指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举行的本 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指载于本通函第21至22页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通告 「财务决算报告」或指本公司建议于年度股东大会采纳的2023年度财务 「2023年度财务决算决算报告,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一报告」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之公司章程(经不时修订) 「董事会」指董事会 「紧密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本公司」或「公司」指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份别于联交所及深交所上市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指本公司之董事 「财务预算报告」或指本公司建议于年度股东大会采纳的2024年度财务 「2024年度财务预算预算报告,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二报告」 「代表委任表格」指与本通函一并寄发予股东之年度股东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之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以港元认购及在联交所交易–1–释义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指2024年5月22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当中所载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回条」指与本通函一并寄发予股东之年度股东大会回条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修改及补充 「股份」 指 本公司股份,除非另有所指,包括A股及H股「股东」指本公司股东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大信」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指百分比 含有单数意义的词汇在适当情况下亦包括众数,反之亦然。含有阳性意义的词汇在适当情况下亦包括阴性及中性。有关人士的提述在适当情况下亦包括公司。 本通函中对任何法例执行的提述乃指当时修订或重新执行的法例执行的提述。 根据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任何修订所界定以及本通函中所采用的任何词汇,在适当情况下亦具有根据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任何修订(视情况而定)所赋予该词的涵义。 *仅供识别 –2–董事会函件 DONGJIANG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95) 执行董事:注册办事处: 王碧安先生(董事长)中国 李向利先生(总裁)深圳市南山区余帆先生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 非执行董事:东江环保大楼 黄洪刚先生1楼、3楼、8楼北面、9-12楼刘晓轩先生 晋永甫先生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独立非执行董事:德辅道中259-265号李金惠先生海外银行大厦6楼萧志雄先生郭素颐女士 敬启者: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5)续聘2024年度核数师 (6)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 (7)年度股东大会通告序言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呈有关(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2023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3)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5)续聘 2024年度审计师;(6)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及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仅供识别 –3–董事会函件 1.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提呈以供股东审议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考虑到2023年度本公司录得亏损,且公司所处危废治理行业竞争形势激烈,日常经营、业务拓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稳健经营,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利。 2.建议采纳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建议采纳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有关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之详情分别载列于本通函附录一及附录二。 3.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之海外监管公告,内容有关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批准及决议向股东提呈以供考虑及酌情通过批准本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7.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董事会函件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4年度本集团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87.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 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授信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人民币亿元)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2.00具体以授信协议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约定为准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4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3.00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00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50 1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6.00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3.00 12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 1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1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1.00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 1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17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18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7.50 19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8.00 2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 2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 2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2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 25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4.00 26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00 –5–董事会函件序号授信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人民币亿元) 27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5.00 2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0 29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2.00 30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0.09 3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0.14 32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沧支行0.80 3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1.80 34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20 35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2.00 36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2.00 3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1.60 3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0.30 39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0.10 4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4.00 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2.64 4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1.40 4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惠来县支行3.30 44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2.46 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2.70 46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4.30 合作区分行 4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0.10 4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0.10 4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涌支行0.50 5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2.00 5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0.50 5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行0.50 5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0.50 –6–董事会函件序号授信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人民币亿元) 5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行0.50 55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0.16 56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国贸支行0.30 57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0.10 5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江支行1.16 59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3.00 187.25 合计187.25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且本公司将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授信期限及其他相关条款将视公司实际需求而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该事项尚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合授信额度之日止;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续聘2024年度核数师 鉴于大信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核数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年度股东大会上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续聘大信作为本公司的核数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公司2024年度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授权公司总裁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厘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本委聘须待股东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 –7–董事会函件 5.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8日之海外监管公告,内容有关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运作水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合理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保费: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金额以与保险公司约定为准,保费逐年支付) 4.保险期限:36个月(在保险期限内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期限内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事项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年度股东大会及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手续 本公司谨订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朗 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召开及举行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告载于本通函第21至 22页内。 本公司将由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 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手续以确定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投票的股东,于该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享有权利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投票,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须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 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递交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8–董事会函件 年度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随附于本通函。无论 阁下拟否亲身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务请尽快将代表委任表格按其印列之指示填妥并在可行情况下尽快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登记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惟无论如何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即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为方便本公司处理有关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请 阁下将随本函附上的回条按其印列之指示填妥并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但无论 阁下是否填妥及交回回条,将不会影响 阁下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或于会上投票的权利。 上市规则要求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股东大会须以股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此,提呈会议表决之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 推荐意见 经上述考虑本通函所载理由后,董事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续聘 2024年度核数师及购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乃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推荐建议股东投票赞成于会议上提呈之决议案。 列位股东台照承董事会命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王碧安董事长 中国深圳市,2024年5月28日–9–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建议于年度股东大会采纳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载列如下: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2022年 项目1-12月1-12月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 营业收入402246.81387847.4014399.413.71% 毛利润17414.6361038.22-43623.59-71.47% 毛利率4.33%15.74%-11.41% 期间费用86752.1888008.97-1256.79-1.43% 其中:销售费用9059.2911379.85-2320.56-20.39% 管理费用43679.7043893.37-213.67-0.49% 研发费用17116.3116282.83833.485.12% 财务费用16896.8816452.92443.962.70% 期间费用占收入比21.57%22.69%-4.94% 净利润-88947.16-56574.24-32372.92-57.22% 净利润率-22.11%-14.59%-7.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5047.06-49907.19-25139.87-5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79779.33-54450.84-25328.32-46.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67%-11.52%-8.15% –10–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2022年 项目1-12月1-12月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77%-12.57%-8.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4-0.57-0.17-29.8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0.78-0.62-0.16-25.81% 2023年2022年与年初比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 总资产1216149.761173837.8942311.873.60% 总负债711960.13695895.1016065.03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权益449642.33405859.4543782.8810.79% 每股净资产(元╱股)4.074.62-0.55-11.90%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负债表变化较大的主要项目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 货币资金124060622726178899.22% 应收票据632216544668282.22% 在建工程22562108611-86049-79.23% 短期借款126899956743122532.64% 应交税费18293973-2144-53.96% 其他应付款1665848355-31697-65.5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93013576773533661.27% 其他流动负债527152920-47649-90.04% 长期借款3390912577068138531.58% 应付债券–49981-49981-100.00% –11–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6178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非公开发行普通股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66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8604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揭阳东江、珠海东江工程建设项目转固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122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根据经营需求银行借款增加。 (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214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31697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533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47649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81385万元,主要是公司项目建设及营运资金增加导致银行借款增加。 (10)应付债券:较年初减少4998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偿还部分中期票据以及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2–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247万元(2022年:387847万元),较上年增加14399万元,增幅为3.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稀贵金属回收利用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约72.12%至人民币150143万元(2022年,约87232万元)。 同时,受市场环境下行影响,资源化、无害化业务收入均出现下滑,其中,工业废物处理处置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4.92%至人民币91366万元(2022年:约121692万元),资源化利用产品销售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3.69%至约人民币112915万元(2022年:约130826万元)。 净利润: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047.06万元(2022年:-49907.19万元),较上年下降50.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779.16万元(2022年:-54450.84万元),较上年下降 46.52%。 利润下降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危废市场竞争格局无明显好转,危废企业仍面临严峻挑战,公司无害化业务处置价格大幅下降,资源化业务受收运折率上升影响,毛利率同比降低,公司净利润亏损;同时公司考虑所处行业的不利影响以及经营环境的变化,对部分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对全年利润有较大的影响。 每股收益: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74元,较上年下降29.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8元,较上年-0.62元下降0.16元╱股,下降 25.81%。 –13–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期间费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2022年 项目1-12月1-12月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 销售费用905911380-2321-20.40% 管理费用4368043893-213-0.49% 研发费用17116162838335.12% 财务费用16897164534442.70% 合计8675288009-1257-1.43% 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例21.57%22.69%╱-1.12% (1)销售费用9059万元,较上年度下降20.40%,占收入的比例下降0.68个百分点。销售费用下降主要是资源化利用业务及工业处理处置业务收入下降导致业务提成下降所致。 (2)管理费用43680万元,较上年下降0.49%,占收入的比例下降0.46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有效管控,管理费用有所下降。 (3)研发费用17116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12%,占收入比例增长0.06个百分点,研发费用增长主要是公司加大研发项目的投入所致。 (3)财务费用1689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44万元,增长2.70%,占收入比 例下降0.0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14–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现金流量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10328354-28251-99.64%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49355-555336178-11.12%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111993668174518203.1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49141-92-65.2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61995964352352542.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6178652143964318.49%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1237816178661995100.34%每股经营现金净流量(元╱股)–0.32-0.32-100.00%每股现金净流量(元╱股)0.560.110.45409.09% (1)2023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103万元,比上年减少2825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以及存货增加所致。 (2)2022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流出49355万元,较上年流出减 少617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项目建设投资减少所致。 (3)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流入111199万元,较上年流入增 加7451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 –15–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其他重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金额同比增减率 其他收益54535638-185-3.28% 投资收益-374842-1216-144.42% 信用减值损失-1857-3537168047.50% 资产减值损失-17949-26381843231.96% 资产处置收益7197-26-26.80% 所得税费用2282842-2614-91.98% (1)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185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1216万元,主要是合营、联营公司本期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计提减少1680万元,主要是上年同期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上升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计提减少8432万元,主要是本期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5)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减少26万元,无重大变化。 (6)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减少261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16–附录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总体财务指标情况 2023年2022年 项目财务指标12月31日12月31日同比增减 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1.120.880.24 速动比率0.880.690.19 资产负债率58.54%59.28%-0.74% 2023年1-122022年1-12 项目财务指标月月同比增减 资产管理指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97101-4存货周转天数68671 总资产周转天数10831107-24 盈利能力指标总资产净利率-7.45%-4.81%-2.6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9.67%-11.52%-8.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20.77%-12.57%-8.20%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17–附录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建议于年度股东大会采纳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载列如下: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情况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24年各业务模块发展计划、废物处理处置计划、资源化产品及稀贵金属回收利用生产、销售计划等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经营计划均能按时按量完成。 本预算报告是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业务拓展、销售价格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 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 重短缺和成本等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4.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等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5.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6.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4年主要预算指标 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20% –18–附录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2024年,东江环保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动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东江环保落地落实,以「保经营」、点燃「新希望」为目标,以「三极四强」(「极限降本、极速增效、极快转型」及「强考核、强激励、强约束、强容错」)为重要手段,用「打仗」的思维和状态奋力转型,努力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极限降本」实现降本增效。以「三精」管理作为推动降本增效的重要抓手,深化、强化落实各种降本措施,全方位、针对性、精细化推进「极限降本」工作。 持续挖掘降本空间,牢牢扭住辅料单耗、能耗等影响生产成本的关键要素,制定降本增效奖惩方案,推动变动总成本同比下降。 二是以「极速增效」加速创收创利。充分发挥资质类别齐全、产能规模充足的优势,强化与政府、大型企业的对接合作,并通过配套增值服务落地,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加速实施「走出去」战略,成立海外市场拓展「军团」,积极在东南亚等海外地区寻找资源化产品销售市场及工业危废回收利用、处置等投资机会。立足全国分布的强大市场团队,拓宽稀贵金属原料收购渠道,提升议价能力,强化股东、兄弟单位资源协同,强化产、供、销管控,推动稀贵金属业务快速发展。加快开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退出,用好各地闲置资产开展铝灰、飞灰资源化利用及建筑、医疗、餐厨垃圾处置产能、场地租赁等投资合作机会,寻求资产增值增效新途径。 –19–附录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三是以「极快转型」推动产业优化。深入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积极参与「无废城市」「无废园区」和「无废工厂」建设,挖掘危废产业中的新空间新领域,积极拓展矿山尾矿冶炼废渣减量化、资源化等新业务,极快推进碱式碳酸铜、稳定态氢氧化铜等高端资源化产品工艺优化。极快培育做大环境服务产业,包括工业及市政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运营管理,拓展环境咨询、设计、工程、监测、环保管家服务等,致力于成为各级政府、各园区、各企业最优质的环境方案提供者和服务商。极快布局新赛道,寻找动力电池、退役光伏组件资源化回收利用等投资并购合作机会。 四是以「强考核、强激励、强约束、强容错」增强干事创业动力、激发改革创新活力,守住风险底线、鼓励担当作为。按照总部直管、兼并重组及托管方式重新梳理企业管理体系,重新确立下属企业级别并实行差异化考核制度。设置超业绩奖励、重大贡献奖及专项奖励,积极探索多种中长期激励机制。严格坚持目标导向,根据企业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发展情况对所属企业类别、领导班子薪酬待遇进行调整,强化公司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建设。健全试错容错纠错机制,建立风险报备制度、构建风险管理库。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20–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DONGJIANG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895) 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 三时正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 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藉以审议及批准以下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2.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 9.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承董事会命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碧安 中国深圳市,2024年5月28日*仅供识别 –21–年度股东大会通告 附注: 1.为符合资格股东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本公司将由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至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交本公司之香港H股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H股持有人而言)。 2. 于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持有人,均可出席年 度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 3.股份持有人均可委派一名或以上代表代其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投票表决。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4.随函附奉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如属联名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可由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签署。但如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只可由在股东登记名册内就有关联名股权排名最先的联名持有人投票。 5.代表委任表格必须最迟于年度股东大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亲自或以邮递方式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 16号远东金融中心 17楼(H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倘代表委任表格由授权代表签署,则须于提呈上述代表委任表格之同时,提交经公证人签署证明的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 6.股东或其委任代表于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时须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7.年度股东大会预期为时不会超过半天。出席大会之股东及受委任代表须自付旅费及住宿费。 8.为方便本公司处理有关年度股东大会的安排,请 阁下将随本函附上的回条按其印列之指示 填妥并于年度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即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三时正)交回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本公司H股持有人而言)。但无论 阁下是否填妥及交回回条,将不会影响 阁下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及╱或于会上投票的权利。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