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海石油中国将收购由中国海油持有的中联公司100%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53.35亿元,将由中海石油中国以现金支付。于收购完成后,中联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中海石油中国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海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并现持有中联公司的100%股权。所以,中国海油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故此,股权转让协议下的收购构成本公司在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收购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如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高于0.1%但均低于5%,股权转让协议故须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但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董事确认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收购并非在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其条款及条件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与本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一致,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