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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後标题) 中海油董事及其他职位变动

2017-04-18 17:00:00

董事会宣布,以下变动将由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1) 杨华先生,现任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已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杨先生已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他亦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2) 袁光宇先生,现任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袁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总裁;及

(3) 徐可强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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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任非执行董事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杨华先生(「杨先生」),本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已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貣生效。杨先生已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自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貣生效,他亦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生於一九六一年,杨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毕业於中国石油大学,拥有石油工程学的工学学士学位。杨先生亦是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的斯隆学者,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於一九八二年加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油」),拥有逾三十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的工作经验。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间,杨先生服务於中海石油研究中心,曾任油田开发部经理、油藏工程室主任和项目经理。之後,杨先生主要从事海外业务发展、并购、企业融资和资本运作。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九年间,他历任中国海油海外发展部副总地质师、副经理、代经理以及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裁。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一年间,他历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总裁及首席执行官。杨先生亦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间担任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间担任中国海油副总经理。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间,杨先生担任中国海油董事、总经理。二零一五年四月,他获委任为中国海油董事长。自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貣,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 NexenEnergy ULC 董事长兼董事。杨先生亦曾於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任职:历任中国海洋石油东南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总经理及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他亦曾担任中国海油附属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杨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并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杨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杨先生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由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及获委任为首席执行官。杨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并辞任首席执行官。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杨先生於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根据本公司股份期权计划,杨先生亦持有本公司 8,549,000 股股份期权。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杨先生并无持有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杨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与杨先生签订新的服务协议。根据本公司与杨先生之间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薪酬委员会将会於有需要时审查董事酬金的水平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作出调整。杨先生的任期为连续十二个月,并依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决定每年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三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杨先生受制於其服务协议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委任首席执行官

董事会宣布,袁光宇先生(「袁先生」),现任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自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貣生效。袁先生已辞任本公司总裁,自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貣生效。

生於一九五九年,袁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获钻井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二零零七年,於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班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袁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到中国海油任职,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逾三十年的工作经验。袁先生曾于一九九三年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十月间担任中国海油渤海石油钻井公司副经理、中国海油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油作业部副总经理、中国海油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并于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零九年一月间担任中国海油中海油田服务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油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及总裁。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貣,袁先生获委任为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二零零九年一月,袁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总裁。二零一三年四月,兼任中国海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袁先生亦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总经理及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自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貣,担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袁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袁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并辞任总裁。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袁先生於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根据本公司股份期权计划,袁先生亦持有本公司 3,756,000 股股份期权。除本公告所披露外,袁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袁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根据本公司与袁先生之间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其作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薪酬预计二零一七年不超过人民币 60 万元。薪酬委员会将会於有需要时审查董事酬金的水平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作出调整。袁先生的任期为连续十二个月,并依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决定每年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三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袁先生受制於其服务协议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袁先生将于最近一次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被重选。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需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委任执行董事及总裁

董事会宣布,徐可强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自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貣生效。

生於一九七一年,徐先生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毕业於西北大学,获石油及天然气地质专业学士学位。一九九六年,获西北大学煤田油气地质勘探专业硕士。徐先生自一九九六年貣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任职,曾经担任多个职位。徐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间曾任中油国际(俄罗斯)公司副总经理,於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间曾任中油国际(哈萨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油国际(艾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於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间曾任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阿克纠宾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於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间曾任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二零一七年三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徐先生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徐可强先生於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徐可强先生并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徐可强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与徐可强先生签订新的服务协议。根据本公司与徐可强先生之间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薪酬委员会将会於有需要时审查董事酬金的水平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作出调整。徐可强先生的任期为连续十二个月,并依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决定每年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三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徐可强先生受制於其服务协议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徐先生将于最近一次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被重选。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需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对杨先生在其首席执行官任内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