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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自愿公告

2015-09-17 22:15:00

本公告乃由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刊发的有关阿尔伯塔省能源监管机构(「AER」)於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加拿大时间)对Nexen Energy ULC(「尼克森」)发出的有关加拿大阿尔伯塔省长湖油砂作业区(「长湖」)暂停令(「暂停令」)的公告(「公告」)。除非文义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与公告所使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加拿大时间),尼克森收到AER发出的对暂停令的第二份修订令。根据该修订令及此前尼克森自AER收到的修订令,对部分管道的暂停令被解除,尼克森能够100%恢复其於长湖的油砂作业。尼克森致力於在安全、环保和对社会负责的方式下管理其作业。为使暂停令能够全面解除,尼克森正在遵守AER发出的暂停令(经修订)下的要求,包括处理剩余被暂停的管道(这些管道目前不需要用於作业)。

AER将继续审查此事,并将在调查结束後决定尼克森可能面临的执法行动(如有)。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就此事的任何重大进展做进一步公告(如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