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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委任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辞任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2015-05-19 21:20:00

董事会宣布,以下变动将由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1) 杨华先生,本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杨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一职;及

(2) 王宜林先生已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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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杨华先生(「杨先生」),本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职务,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杨先生不再担任副董事长一职,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生於一九六一年,杨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於中国石油大学,拥有石油工程学的工学学士学位。杨先生亦是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的斯隆学者,拥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於一九八二年加入中国海油, 拥有逾三十年的石油勘探和生产的工作经验。一九八二年至一九九二年间,杨先生服务於中海石油研究中心,曾任油田开发部经理、油藏工程室主任和项目经理。之後,杨先生主要从事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海外业务发展、并购、企业融资和资本运作。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九年间,他历任本公司海外发展部副总地质师、副经理、代经理以及本公司的附属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副总裁。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一年间,他历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裁、总裁及首席执行官。杨先生亦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间担任中国海油总经理助理,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间担任中国海油副总经理。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五年四月间,杨先生担任中国海油董事、总经理。二零一五年四月,他获委任为中国海油董事长。此外,他同时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董事。杨先生亦曾於本公司多家附属公司任职:中国海洋石油东南亚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裁、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海洋石油东南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董事及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董事。他亦曾担任中国海油附属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杨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并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职为非执行董事。杨先生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杨先生於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且并无持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杨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与杨先生签订新的服务协议。根据该服务协议,杨先生的年度酬金为1,060,000港元(扣除香港税收前),同时,根据本公司股份期权计划他为合资格参与者。杨先生的酬金由董事会参照其对行业标准和现行市况的理解而厘定。薪酬委员会将会不时审查董事薪酬的水平并於有需要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作出调整。杨先生的任期为连续十二个月,并依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决定每年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三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杨先生受制於其服务协议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辞任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谨此宣布,王宜林先生(「王先生」)因其他业务安排,辞任本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主席及非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起生效。

王先生已确认彼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董事会仅藉此机会对王先生在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和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杨先生的任职表示热烈欢迎。

股东周年大会说明函件有关杨华先生履历详情的补充资料

紧继杨先生获聘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主席的聘任生效後,其董事年度酬金将由950,000 港元调整为1,060,000 港元(扣除香港税收前)。提请股东在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公布的关於建议发行股份及回购股份之一般性授权及建议重选董事之说明函件中关於杨先生的履历详情考虑重选杨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时,应相应根据本补充资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