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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内幕消息公告

2015-03-20 17:44:00

本公告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XIVA 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 13.09 条而作出。

兹提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发布的关於在中国东海海域获得宁波 22-1 勘探发现(“本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相关部门已完成对本项目储量的监管评审及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国土资源部油气储量评审办公室的评估,本项目预计探明权益经济可采天然气储量为约 239亿方。该储量是根据中国国土资源部油气储量评审办公室为新发现官方评审结果所采用的为油气行业所熟知的标准评审确定,此标准与本公司在报告文件中所采用的标准不同。上述储量是在现有资料和认识下评估的储量,并不代表商业生产时的实际最终可采储量。本公司仍需履行一系列的监管审批程序方可开展本项目的进一步勘探、开发及生产。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项目的进展受多种因素影响,并无保证本项目能够进行或顺利进行。本项目的实际产量(如有)可能与本公告提供的资讯不一致。各位股东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在交一致。各位股东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在交易本公司证券时应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