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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中国海洋石油<00883> - 公告及复牌 (04)

2006-01-10 00:00:00

围授予NNPC、TUPNI、Brasoil及卖方的石 油开采许可证 「P50」 指 当可采量有一半机会将相等或高於原来的 估计时,可采量被列作P50的类别。P50可 采量的概念有别於「可能」(P2)储量估计 的概念。更概括来说,由於计算储量需要 与进行其相关之经济分析,故此可采量之 概念有别於储量概念。在估计可采量时, 并无进行该项分析。由於该等估计与本公 司适用之美国证券及交易委员会之披露规 定不一致,故此本公司现时并无为其本身 之石油及天然气特性之可采量进行P50估 计,并只披露「已确定」(P1)储量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生产协调协议」 指 卖方、TUPNI及Brasoil於二零零五年四月 二十六日订立的协议,协调有关OML 130 所涵盖的范围中的作业的决定 「产品分成协议」 指 TUPNI、卖方及Brasoil於二零零五年四月 二十六日订立的产品分成协议,以管理有 关TUPNI、Brasoil及卖方於OML 130的50% 合并权益的融资及作业 「产品分成合同」 指 由NNPC(作为一方)、卖方(作为合同者的 一方)及TUPNI(作为作业者)就NNPC於尼 日利亚海上石油开采执照的百分之五十(50%) 权益,以及合同者及TUPNI在代表NNPC有关 融资及经营石油业务方面的权利及责任於二 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订立的产品分成合同 「产品分成合同作业协议」 指 卖方与TUPNI就根据产品分成合同作业於二零 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订立的作业协议 「买方」 指 CNOOC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Limited ,一家根据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法律成立的 公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买卖协议」 指 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八日就出售於产品分成合 同下90%的合同者权益订立的买卖协议 「卖方」 指 南大西洋石油有限公司(South Atlantic Petroleum Limited),一家根据尼日利亚 联邦共和国法律成立的私人公司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转让权益」 指 附於并构成(1)卖方於及根据产品分成合同 作为合同者的权益的百分之九十(90%);(2) 卖方於及根据产品分成合同作业协议的百分 之九十(90%)参与权益;(3)生产协调协议下 的所有相应权利、权益及责任;及(4)根据 总协议的所有相应权利、利益及权益 「TUPNI」 指 Total Upstream Nigeria Limited(一家根 据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公司)、 其继承人及认可受让人,为TOTAL S.A.(一 家以法国为基地的石油公司))的附属公司 「美元」 指 美利坚合众国之法定货币 於本公布内,采用7.8港元兑1美元的汇率。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执行董事 傅成玉(董事长) 罗汉 周守为 曹兴和 吴振芳 武广齐 杨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祟康 柯凯思 埃佛特?亨克斯 谢孝衍 刘遵义 承董事会命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曹云石 公司秘书 香港,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