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NOOC Limited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代号:883) 合资格会计师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获联交所授予有条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4 条有关本公司委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的要求,豁免期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 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兹提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及二零 零五年十一月十日发布的公告,该等公告中本公司已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联交所」)临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4条关於本公司委任一名合 资格会计师的要求(「临时豁免」)。临时豁免将於二零零六年二月十日届满 。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并获联交所授予有条件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4 条有关本公司委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的要求,豁免期间自二零零六年一月十七 日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李飞龙先生作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成员之一满足上市规则第3.24条对合资格 会计师的所有要求,唯独他并非香港会计师公会或就免於遵守香港会计师公会 的会员考核要求而言获香港会计师公会认可的类似会计师组织的资深会员或会 员。李飞龙先生将会担任本公司的合资格会计师,而本公司的高级会计师李鹏 先生作为英国特许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将会於豁免期间协助李飞龙先生直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联交所授予的豁免将於(i)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ii)一旦李鹏先生 不再能协助李飞龙先生之时(以较早发生者为准)终止。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傅成玉(董事长) 赵崇康 罗汉 柯凯思 周守为 埃佛特?亨克斯 曹兴和 谢孝衍 吴振芳 刘遵义 武广齐 杨华 承董事会命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曹云石 公司秘书 香港,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