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作出声明。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各董事已注意到今天本公司股价上升,兹声明 除了本公司于二零零六年一月九日的公告披露有关收购尼日利亚海上石油开采许可证 OML130外,董事会并不知悉其他任何导致股价上升的原因。 除上述所载的事项外,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现的商讨或协议为根 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须予披露,本公司董事会亦不知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股 价的敏感事项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性责任而须予披露。 承本公司董事会命谨此作出声明,董事会各董事就本声明内容的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 任。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执行董事: 傅成玉(董事长) 罗汉 周守为 曹兴和 吴振芳 武广齐 杨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崇康 柯凯思 埃佛特.享克斯 谢孝衍 刘遵义 承董事会命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曹云石 公司秘书 香港,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