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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 中国海洋石油<00883> - 公告及复牌 (03)

2006-04-28 11:32:00

举行的股东大会上获其股东以决议案通过授予董事

配发、发行及买卖股份的一般授权而发行,该等一般

授权授权董事配发及发行最多达8,210,935,075股股份。

一般授权於订立认购协议前尚未获行使,而本公司於

紧接本公告刊发前12个月亦无进行任何筹资活动。

认购股份的地位: 认购股份将与发行及配发认购股份时已发行的股份

享有相同地位。

条件: 认购事项须待下列各项完成後,方告作实:

(a) 配售事项根据配售协议完成;及

(b)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或同意批准认购

股份上市及买卖。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完成: 根据配售协议、认购协议及上市规则,认购事项

须於配售协议日期後14日,即二零零六年五月

十一日(或本公司与卖方另行同意的其他日期,

惟须遵守上市规则)内完成,倘未能於该日完成,

认购事项将会取消及终止。

进行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的原因及所得款项用途

有监於现时的市场环境,董事会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诚属本公司筹集额外

资金的良机,同时更能进一步扩阔其股东及股本基础。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

额约为137.8亿港元,将由本集团用以资助尼日利亚海上石油开采许可证OML13

0的持续资本开支需求,以及用作本集团经营业务的一般营运资金。因此,董

事会认为配售协议及认购协议的条款为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

利益。销售销售股份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3.8亿港元。销售销售股份的所得款

项净额将悉数拨予社保基金会。

社保基金会的销售

根据中国适用法规,中国海油有责任促请卖方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六日作出的批准出售227,272,727股销售股份,作

为配售之一部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配发销售股份予社保

基金会,而根据社保基金会给予本公司的授权,销售股份可由卖方代表社保基

金会销售(通过本公司行事)。

股权架构的影响

本公司现有股权架构及本公司於紧随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後的股权架构如

下:

现有

股份数目 %

卖方 28,999,999,995 70.64%

Overseas Oil Gas

Corporation 5 0%

配售股份的承配人 - -

本公司其他公众股东 12,054,675,375 29.36%

总计 41,054,675,375 100.00%

紧随配售事项後

股份数目 %

卖方 26,499,999,995 64.55%

Overseas Oil Gas

Corporation 5 0%

配售股份的承配人 2,500,000,000 6.09%

本公司其他公众股东 12,054,675,375 29.36%

总计 41,054,675,375 100.00%

紧随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後

股份数目 %

卖方 28,772,727,268 66.41%

Overseas Oil Gas

Corporation 5 0%

配售股份的承配人 2,500,000,000 5.77%

本公司其他公众股东 12,054,675,375 27.82%

总计 43,327,402,648 100.00%

附注:

上述数据乃假设於本公告刊发日期或之後及截至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完成当日

止期间,除认购股份外,本公司并无发行或购回任何股份,亦无任何股份期权

获行使,而除配售股份外,卖方概无销售或购入任何股份。

额外应付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