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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中国海洋石油<00883> - 公告 (02)

2006-08-30 09:13:00

董事会建议下列将相关类别的经修订上限设定为於截至二零零六年及二零零七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此类交易的最高年度价值:

厘定经修订

持续关连交易 历史金额 现有年度上限 经修订上限 上限的基准

销售石油及 截至二零零 截至二零零 截至二零零 相关类别的

天然气产品 五年十二月 七年十二月 七年十二月 经修订年度

三十一日止 三十一日止 三十一日止 上限乃参考

三个年度及 两个年度, 两个年度, 本集团过往

截至二零零 分别为人民 分别为人民币 向中国海油

六年六月三 币334.69亿 488.06亿元 及/或其联

十日止六个 元及人民币 及人民币63 系人士出售

月,分别为 441.99亿元 2.51亿元 石油及天然

人民币83.2 气产品的有

4亿元、人民 关交易及交

币136.30亿 易金额;现

元、人民币2 有油田的持

59.88亿元及 续开发及中

人民币187.6 国数个海上

1亿元 新油田的开

发情况(可

能於未来两

年投产);

估计增加的

销售额;中

国海油及/

或其联系人

士对本公司

油气产品需

求的内部估

计及潜在上

升;以及考

虑到油气价

格(特别是

原油价格)

潜在上涨因

素的内部参

考原油价格

等事宜後厘

定。在厘定

经修订上限

的金额时,

本公司亦考

虑到来自本

公司新油田

的原油(预

期重质原油

所占比例将

会扩大)须

进行精炼

(主要由中

国海油及/

或其联系

人士进行)。

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的理由及利益

於中国海油重组及本公司成立之前,中国海油及/或其联系人士与本集团以一

个整体机构形式运作,每年进行多项集团之间的交易。由於重组及本公司股份

於联交所上巿後,本集团与中国海油及/或其联系人士所订立及将订立的多项

交易,根据上巿规则将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

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现时及将会在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此

类别交易将继续通过公平磋商及对本公司属公平合理的条款协定。监於本集团

与中国海油集团所建立的长期关系,董事会认为由於持续关连交易有本公司现

在及将来的业务运作及增长,故继续订立该等交易将对本公司有利。

董事会认为,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已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况按照一般商业条款

或不逊於给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厘定,且於本集团的日常及业务过程中订立,

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而相关

类别的经修订上限均为公平合理。

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

定。本公司将按下列的条件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经修订上限寻求独立股东的批

准:

1. 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金额不得超过经修订上限;

2. (i) 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将於本集团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订立,且(A)

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B)如并无任何可供比较的条款,则按不逊於从独立第三

方获得的条款厘定;及

(ii) 上述持续关连交易将按照有关协议以及公平合理和符合股东整体利益的

条款订立。

本公司将就相关类别持续关连交易遵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股东的批准

由於中国海油间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6.41%,故根据上市规则,相关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