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如该日并非中国的银行营业日,则指下一个营业日)向本公司递交一份载有关
於本集团於财务公司的存款状况的月度报告。
? 财务公司将会向本公司提供财务公司呈交银监会的每份监管报告的副本。
? 财务公司将会於下一个月第五日
(或如该日并非中国的银行营业日,则指下一个营业日)向本公司提供财务公司的
每月财务报表。
经考虑此等持续关连交易过往的进行方式,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就与财务公司之间
的持续关连交易拟采取的上述内部控制程序及企业管治措施属适当及充分,且上述
程序和措施能够给予独立股东充分保证,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连交易将会由本公司
适当监管。需要注意的是於2004年4月授予豁免时,此种内部控制程序和公司管治
措施虽未正式形成但一直在重要方面被遵守。
进行持续关连交易的原因及好处
本公司相信,财务公司凭着其信用评级、资产规模及企业管治常规,将能够履行其
於框架协议项下的义务。本公司亦相信,作为向本集团提供财务服务的提供者,财
务公司的风险不会高於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原因是:
(i) 财务公司受人行及银监会监管,其根据有关规则及经营规定
(包括该等监管机关的资本风险指引及必要资本充足比率)提供服务。
(ii) 财务公司在履行其信贷义务方面并无失责行为,或据董事所知,未违反该等
监督机关的任何规则或经营规定。
(iii) 财务公司已实施本公司相信其严厉程度至少如中国主要商业银行般的资本
风险控制措施。财务公司将会向本集团提供其账册及账目,在应本集团要求时以供
查阅,使本集团得以监察其风险控制措施。
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财务服务较使用独立商业银行提供的类似服务所获得的好处如
下:
(i) 就存款服务而言,尽管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利率与独立商业银行所提供者相同
(由於该等利率受人行监管),财务公司可协助本集团制定有利的存款组合,该组
合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使本集团可增加其资金回报,
并可保留足够的营运资金灵活性。
(ii) 本集团可通过财务公司的结算服务,以零成本进行同日零在途结算。由於财
务公司熟悉本集团的营运及交易模式,故此,财务公司所提供的结算服务倾向於提
供较独立商业银行所提供的更为有效及有秩序的平台。此外,这亦有助於减低本公
司的交易成本,如资金转账费和其它行政费用。
(iii) 财务公司贴现商业票使本集团的客户在付款方面更具灵活性,并加速了
本集团收取销售所得款项。於贴现商业票时,本公司可收取销售所得款项,犹如
销售已按现金销售方式进行,而就贴现服务应付的利息须由出具商业票为购买本
集团产品付款的客户支付。此项安排有助於有效减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结余,并加
速其资金的流动。
(iv) 中国法律并不允许各公司(包括联属公司)在不通过财务代理的情况下直接
使用集团内公司间的贷款。财务公司作为一家财务代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资
金可通过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有效使用。
(v) 通过财务公司运作的资讯系统,本集团可随时以零费用查阅通过财务公司所
做的资金收付状况,以及资金结余状况。
(vi)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内公司之间的服务供应商,通常较独立商业银行与本集团
有更佳、更有效的沟通。
然而,倘独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关提供特别优惠,较框架协议所载的财务服务
对本集团更加有利,则本集团可终止使用由财务公司提供的该等服务,而不会产生
不合理的额外成本。
董事会认为,框架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将按一般商业条款或不逊於按照现行本
地市况从独立第三方获得的条款进行,并在本集团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范围内订立,
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的利益,而框架协议的条款及有关本集团於
财务公司存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
(不包括就上文(e)类所述因委托贷款而增加的存款)的建议上限亦属公平合理。
过往交易数字
概约过往交易数字的分析如下: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止年度 止年度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本集团於财务公司存放的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包括应计利息)
(不包括就上文(e)类所述因委托
贷款而增加的存款) 36亿元 39亿元 64亿元
(附注)
附注: 本集团於财务公司存放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
(不包括就上文(e)类所述委托贷款而增加的存款)於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年度大幅增加。这是由於国际油气价格增加,以及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
间於二零零六年的交易额增加所致,导致本集团需要为了结算目的於财务公司维持
较高的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