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副董事长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自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起,本公司执行董事周心怀先生(「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副董事长」)。 周心怀 生于一九七零年,周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获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专业硕士学位。二零零八年,获中国地质大学能源地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周先生自一九九六年起在中国海油集团任职,曾经担任多个职位。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 部辽东湾勘探项目经理、技术部地质总师。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分别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渤海石油研究院地质总师、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 局勘探部经理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勘探部经理。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总地质师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地质师。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本公司勘探部总经理。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海南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二零二二年三月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三月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总经理。二零二二年四月起任 Overseas Oil & Gas Corporation Ltd.和 CNOOC (BVI)Limited 的董事。二零二二年十月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二三年六月兼任总经理。周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兼任本公司总裁。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与周先生订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周先生之委任将受制于服务协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不时生效之《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及膺选连任之规定。 周先生的任期为连续三十六个月,并依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决定每三十六个月予以?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一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将会审核董事薪酬的水准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外,周先生确认彼 (i) 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概无任何关系;(ii)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于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及并无被视作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指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iii) 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定义见《上市规则》)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及 (iv) 于过往三年内,并未在其他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位。 除上述所披?外,并无其他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 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的资?,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董事会仅借此机会对周先生获委任为副董事长表示祝贺。 承董事会命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徐玉高联席公司秘书香港,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于本公告刊发日期,非执行董事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汪东进(董事长)温冬芬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心怀(副董事长)赵崇康邱致中林伯强李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