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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组成变动

2023-04-27 00:00:00

独立非执行董事退任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刘遵义先生(「刘先生」)及谢孝衍先生(「谢先生」)将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即将举行之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而不参与膺选连任。因此,刘先生将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及谢先生将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刘先生和谢先生均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而就其退任一事,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留意。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刘先生及谢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杰出贡献。

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在考虑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后,董事会欣然宣佈,其已建议委任李淑贤女士(「李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待股东于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董事会将同时委任李女士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惟需获得股东批准其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生于一九六二年,李淑贤女士现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李女士拥有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荣誉学士学位、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企业风险管理深造文凭,及英国格拉斯哥卡利多尼安大学风险管理硕士学位。李女士自一九九四年起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并曾担任毕马威中国金融服务业审计主管合伙人,至二零一八年三月退休。加入毕马威之前,她曾在英国伦敦一家大型跨国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并成为特许会计师,亦曾先后在一家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服务集团担任财务负责人。李女士现为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EliteBeamLimited董事,亦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李女士拥有丰富的香港和中国内地会计、资本市场、市场准入、监管合规相关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经验。

如股东于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委任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独立非执行董事服务协议(「服务协议」),任期自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开始连续36个月。李女士之委任将受制于其服务协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本公司不时生效之《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及膺选连任之规定。李女士年度董事袍金将为117万港币(香港税收前)。李女士的薪酬由董事会参照行业标准和现行市况而釐定。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将会不时审核董事薪酬的水平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建议调整。

于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女士确认彼(i)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概无任何关係;(ii)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于本公司股份中并无拥有及并无被视作拥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571章)第XV部所指之权益;(ii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定义见《上市规则》)其他成员公司担任其他职位;及(iv)于过往三年内,并未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开上市之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建议委任李女士之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其他有关建议委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李女士确认,其已经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规定之独立性标准。

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及一份载有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委任李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委任提名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伯强先生将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