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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辞任及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之委任副总裁之委任及审核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2022-04-28 00:00:00

首席执行官辞任及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徐可强先生(「徐先生」)因工作需要,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生于一九七一年,徐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北大学,获石油及天然气地质专业学士学位。一九九六年,获西北大学煤田油气地质勘探专业硕士学位。徐先生自一九九六年起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任职,曾经担任多个职位。徐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间曾任中油国际(俄罗斯)公司副总经理,于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间曾任中油国际(哈萨克斯坦)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油国际(艾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于二零零八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间曾任中国石油哈萨克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阿克纠宾油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于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间曾任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指挥。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任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任中国海油集团董事。徐先生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NexenEnergyULC董事长。于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一八年六月,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徐先生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兼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董事,于二零一八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兼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徐先生获委任为OverseasOil&GasCorporation,Ltd.董事和CNOOC(BVI)Limited董事。徐先生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任本公司总裁,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徐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辞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已与徐先生订立任期为三十六个月的非执行董事服务协议,并可依董事会决定或本公司股东批准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一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徐先生受制于其服务协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与徐先生之间的非执行董事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将会审查董事酬金的水准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露外,徐先生于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且并无享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571章)所指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外,徐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无任何关係。除上述所披露外,并无其他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徐先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徐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其辞任有关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董事会仅藉此机会对徐先生在其首席执行官任内对公司发展所做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之委任

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周心怀先生(「周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

生于一九七零年,周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获煤田、油气地质与勘探专业硕士学位。二零零八年,获中国地质大学能源地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周先生自一九九六年起在中国海油集团任职,曾经担任多个职位。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部辽东湾勘探项目经理、技术部地质总师。二零一四年四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分别任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渤海石油研究院地质总师,中国海洋石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勘探部经理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勘探部经理。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石油管理局总地质师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地质师。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任本公司勘探部总经理。二零二一年三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总经理,海南能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二零二二年三月起任中国海油集团副总经理。周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本公司已与周先生订立执行董事服务协议。周先生有资格于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参与重选。如获重选,本公司将与周先生签署任期为三十六个月的新服务协议,并可依董事会决定或本公司股东批准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一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周先生受制于其服务协议、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及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与周先生之间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经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批准,预计向周先生支付二零二二年作为首席执行官的薪酬不超过八十万人民币。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将会审查董事及首席执行官酬金的水准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露外,周先生于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且并无享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571章)所指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外,周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除上述所披露外,并无其他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周先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董事会仅藉此机会对周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官表示衷心祝贺。

副总裁之委任

阎洪涛先生(「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副总裁,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阎先生生于一九七零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石油储运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阎先生曾任本公司开发生产部副总经理、南海东部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开发生产部总经理、安全副总监兼开发生产部总经理。二零二二年一月起任本公司附属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阎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裁。

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係,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审核委员会组成的变动

本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起,温冬芬女士,本公司的一位非执行董事,将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