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的年度业绩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董事会会议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召开,建议公司向股东宣派每股1.18港元(含税)的特别股息。本公司派发特别股息以港元计值和宣佈,其中,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股份(「香港股份」)之港股股息将以港元支付;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份(「人民币股份」)的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折算汇率按股东周年大会宣派股息之日前一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佈的港元兑人民币中间价平均值计算。人民币股份派息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刊载的特别股息分配方案的公告。本次特别派息须待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公司将适时寄发相关通函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暂停办理香港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天)之期间内,关闭股东登记册并暂停办理香港股票过户登记手续,以确认香港股份持有人出席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如欲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所有香港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证书最迟须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之前送达本公司股票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办理登记。
股东周年大会后,如派发特别股息的决议案获得通过,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五)(首尾两天包括在内)关闭股东登记册并暂停办理香港股票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取得特别股息,香港股份持有人需将所有香港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证书最迟需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股票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室。
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香港股份特别股息将于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五)或左右派发予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五)在香港股份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内已登记的股东。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人民币股份实施特别股息派息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已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居民企业,为中国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本公司在向本公司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所定义)股东派发特别股息时,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对于在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企业代理人或受托人如证券公司、银行等,或其他组织及团体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将在扣除10%的企业所得税后派发特别股息;对于在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所有自然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本公司股票之投资者(沪港通投资者),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本公司股票之投资者(深港通投资者),属于透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按照上述规定,本公司将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后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支付特别股息款项。
任何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所定义)股东,或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与中国的税收协定或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的税收安排的相关规定就股息应缴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或其他依照中国相关规定具有企业所得税减免资格的企业股东,如不希望本公司代扣代缴上述10%的企业所得税之全款,请在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之前向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递交其主管税务机关所出具以证明其居民企业身份的文件,或提供证明其根据前述税收协定或安排就股息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10%的文件,或按要求提供证明其依照中国相关规定具有企业所得税减免资格的文件。
如需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并按照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的本公司股东名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股东的企业所得税。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在上述时间确定或确定不准而引起任何主张或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机制有关的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及不予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