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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之委任

2021-08-03 00:00:00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起,夏庆龙先生(「夏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夏庆龙

生于一九六四年,夏先生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成都地质学院石油物探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于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夏先生于一九八六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 曾经在渤海石油公司研究院和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担任多个职位。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历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地质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五月,历任中国海油渤海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任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化学公司」 ) 的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担任化学公司的执行董事, 二零一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担任化学公司董事长。 自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任中国海洋石油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二零二零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担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夏先生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裁。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 三日与夏先生订立服务协议。夏先生有资格于本公司最近一次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参与重选。如获重选,本公司将与夏先生签署任期为三十六个月的新服务协议,并可依董事会决定或本公司股东批准予以更新,任何一方均能以一个月通知终止服务协议。夏先生受制于其服务协议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中有关轮流退任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与夏先生之间的服务协议,本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袍金。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将会审查董事酬金的水准并于有需要时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

于本公告刊发日期以及除上述所披露外,夏先生于近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且并无享有任何《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571章)所指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

除上述所披露外,夏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係。除上述所披露外,并无其他须根据《香港 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 至13.51(2)(v) 条的任何规定作出披露的资料,亦无其他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董事会仅藉此机会对夏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表示衷心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