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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更换独立核数师之公告

2021-03-25 00:00:00

本公告乃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51(4)条作出。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及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对同一家中央企业及其附属公司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年限有一定限制。鉴于前述规定,本公司已与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再续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谨此宣佈,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将于任期届满时退任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为「 本集团」 )独立核数师一职,并将于本公司即将召开之二零二零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 )结束时生效。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建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建议任命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集团二零二一年度香港独立核数师以及任命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集团二零二一年度美国年报20-F独立核数师,该建议任命将于股东周年大会提请本公司股东批准。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已书面确认概无任何有关其离任的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确认更换独立核数师乃为良好公司管治之目的以确保核数师独立性,亦确认并无任何有关建议更换本集团独立核数师的事项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本公司相信,建议更换独立核数师将不会影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及年报的发佈。

一份载有(除其他事项外)建议更换独立核数师之有关资料的通函, 连同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在适当时候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谨对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事务所于过往年度向本集团提供优质服务表示衷心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