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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现有不竞争承诺及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2020-10-13 00:00:00

修订现有不竞争承诺

考虑到因相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及修订现有不竞争承诺的有关条款,本公司与中国海油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三日订立了补充协议,以修订现有不竞争承诺的某些条款。

董事会认为,补充协议及其项下对现有不竞争承诺之修订乃按一般商业条款釐定,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独立股东的批准

由于中国海油于本公告日期间接合共拥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约64.44%,故根据上市规则,补充协议及其项下对现有不竞争承诺之修订须经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鑑于中国海油于OOGC及CNOOC BVI直接及间接持有权益,因此OOGC、 CNOOCBVI及彼等各自的联繫人将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批准补充协议及其项下对现有不竞争承诺之修订的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补充协议及其项下对现有不竞争承诺之修订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而新百利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预期一份载有(其中包括) 补充协议及其项下对现有不竞争承诺之修订的进一步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独立财务顾问新百利的意见函件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批准补充协议及其项下对现有不竞争承诺之修订的通告之通函将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或前后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