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布所使用之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之通函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结果
董事会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上午十一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海港城广东道3号马哥孛罗香港酒店6楼翡翠厅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所有的决议案(「决议案」)已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会欣然宣布,决议案已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决议案的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
赞成 反对 总票数
1.省览及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
核综合账目、董事与核数师报告。 2,735,145,378(100.00%) 0(0.00%) 2,735,145,378
2.(a)批准向於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
日(即厘定获授末期股息资格的
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
的本公司股东宣派及派付截至二
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1港仙(「末
期股息」),该等股息全部由本公
司股份溢价账(「股份溢价账」)支
付;及 2,735,145,378(100.00%) 0(0.00%) 2,735,145,378
(b)授权本公司董事采取、执行及签
署有关派付末期股息而可能全权
酌情视为属必须或权宜之行动、
事项及其他文件。 2,735,141,378(100.00%) 0(0.00%) 2,735,141,378
3.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
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2,733,536,362(99.94%) 1,609,016(0.06%) 2,735,145,378
4.(a)重选徐容国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2,715,993,056(99.30%) 19,152,322(0.70%) 2,735,145,378
(b)重选孟勤国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2,712,383,056(99.17%) 22,762,322(0.83%) 2,735,145,378
(c)重选杨小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及 2,724,727,378(99.62%) 10,418,000(0.38%) 2,735,145,378
(d)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董
事酬金。 2,735,145,378(100.00%) 0(0.00%) 2,735,145,378
5.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
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於通过本决议
案当日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2,366,028,191(86.50%) 369,117,187(13.50%) 2,735,145,378
6.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
过本公司於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
股本10%的股份。 2,735,145,378(100.00%) 0(0.00%) 2,735,145,378
7.藉加入不超过本公司所购回股份数目
而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配发、发行及
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的一般授
权。 2,366,054,191(86.51%) 369,091,187(13.49%) 2,735,145,378
上述决议案的内容仅为概要,全文载於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
由於赞成决议案票数超过50%,故决议案已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员。
附注: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90,346,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股份。概无股东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仅可就决议案投反对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零。
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决议案投赞成或反对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3,290,346,000股。
重选徐容国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已正式批准重选徐容国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项委任已於其後即时生效。
徐容国先生,46岁。彼於一九九二年八月获澳洲CurtinUniversityofTechnology颁发商业(会计)学士学位,以及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获香港理工大学颁发公司管治硕士学位。徐先生於会计及财务方面拥有近21年经验。彼於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间於香港一家国际会计师行担任高级职位,并曾於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四年期间担任勤+缘媒体服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2366)之财务总监。徐先生自二零零四年起担任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336)之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徐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六月成为巨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徐先生分别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零一二年九月及二零一三年二月起,获委任为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308)、361度国际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香港股份代号:01361)及卡宾服饰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2030)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徐先生为澳洲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彼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获委任为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徐先生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徐先生与其他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须予披露的任何股份权益。
徐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任期由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三日起为期两年,可由其中一方事先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徐先生每年可获220,000港元的酬金,该酬金乃参照适用市场惯例、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及彼在本集团的职务及职责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有关徐先生重选的其他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予以披露。
重选孟勤国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已正式批准重选孟勤国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项委任已於其後即时生效。
孟勤国先生,57岁。彼分别於一九八五年七月及二零零一年七月获武汉大学颁发法律硕士及博士学位。彼曾出任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高级访问学者、中国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以及广西法学会副会长。孟先生现时为武汉大学民法及商业法法学博士研究生之导师,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於本公布日期,孟先生曾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海股份代号:600368)之独立董事,直至二零一二年二月为止,并自二零一二年三月起获委任为特别法律顾问。孟先生亦曾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深圳股份代号:000750)之独立董事,直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为止,并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起获委任为特别法律顾问。孟先生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获委任为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孟先生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孟先生与其他董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亦无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须予披露的任何股份权益。
孟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任期由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三日起为期两年,可由其中一方事先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孟先生每年可获220,000港元的酬金,该酬金乃参照适用市场惯例、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及彼在本集团的职务及职责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有关孟先生重选的其他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予以披露。
重选杨小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已正式批准重选杨小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项委任已於其後即时生效。
杨小虎先生,40岁。彼於一九九七年七月毕业於北京大学,主修经济及副修法律。杨先生於金融业拥有近16年经验。彼於一九九八年加入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专注於投资银行事业,现时为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深圳第二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彼於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获委任为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杨先生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或其他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
杨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任期由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三日起为期两年,可由其中一方事先发出不少於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杨先生每年可获220,000港元的酬金,该酬金乃参照适用市场惯例、本公司的薪酬政策及彼在本集团的职务及职责厘定。
除上文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有关杨先生重选的其他事宜须知会股东,亦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段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