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作出的自愿性公告,以为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发展的资料。
根据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就购回不超过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本10%的股份向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授出的购回授权(「购回授权」),本公司以最高及最低价格分别为每股2.22港元及每股2.18港元及每股平均价格2.19港元购买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股本中5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自有普通股(「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购回股份」)。已付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购回股份的购买价合共约为1,097,000港元。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的购回股份占本公司於紧接该股份购回前已发行股本约0.015%。
於二零一四十月三十日,本公司进一步以最高及最低价格分别为每股2.18港元及每股2.08港元及每股平均价格2.15港元购买本公司股本中1,5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自有普通股(「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的购回股份」)。已付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的购回股份的购买价合共约为3,224,000港元。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的购回股份占本公司於紧接该股份购回前已发行股本约0.045%。由授出购回授权日期起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合共购回19,3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已发行股本的约0.58%。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份的价值持续被低估。董事会相信,本公司的现有财务资源将确保其可进行股份购回而同时於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业务可持续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
本公司或不会根据购回授权购回额外股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购买的任何股份将受限於市况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处理。概不保证所购买股份的时机、数量或价格,亦不保证本公司会否进一步购买。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谨慎行事。